装卸机械电气检测、修理
安全操作章程
第一条认真严格遵守
《电力作业》篇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检测、修理
前:1、检查工属具是否完好、测量仪器和绝缘工具是否灵敏可靠。
2、向司机或有关人员了解故障详细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掌握当前设备状态。
3、通知当班值班长和司机,经允许后方可进行检测、修理
。4、要按照相关规定
做好停电、验电、封地、挂牌、设护栏等安全措施。
第三条检测、修理
高压设备或临近设备的高压导电部分与检测、修理
人员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要将高压设备停电,并认真做好
安全措施。
第四条因检测、修理
需要撤除安全保护设施、解除安全保护功能的,检测、修理
中要有保证安全临时措施,检测、修理
后要恢复原有状态和功能。
第五条跨单位维修要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停送电,并要由熟悉设备情况的电工陪同维修。
第六条夜间检测、修理
要有足够的照明,在照明死角工作必须采取补充照明方法,严禁在昏暗环境中摸索检测、修理
。第七条严禁雨天带电检测、修理
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除尘水喷洒范围以内检测、修理
时,严禁喷洒除尘水。
第八条检测、修理
控制回路,一
般不得带电检测、修理
。如确需带电检测、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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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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