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的管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促进协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学校精神与文明共同进步,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__]5号〕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团全称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协会〔student 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anhu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创业协会〔sea〕.
第三条 本协会是在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并在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隶属于校团委社团部,是由我校学生本着自愿结合的原则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协会以为学生创业提供帮助为主导思想,是在国家大力倡导大学生创业的整体趋势下成立的一个具有全新理念的综合性学生社团.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与口号是:
〔一〕宗旨:普及创业知识、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展现创业风采;
〔二〕口号:励志改变人生,创业成就未来.
第五条 本协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通过创办“创业之星”大讲堂等系列创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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