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灯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车间日常照明灯一般采用线吊式、管吊式。采用线吊式的每一盏灯应有一只挂线盒
(多管日光灯和特殊灯具除外
),吊灯线绝缘必须良好
,不得有接头
,在挂线盒内和灯头内应打结
,以免接线点承受灯具质量。质量大于
1kg的灯具应采用铁链
,软线应编叉在铁链内
,导线不应受力
;当灯具质量超过
3kg时,必须固定在预埋的吊钩或螺丝上。采用吊管式时
,螺纹连接要求牢固可靠
,至少旋入
5~7牙,吊管应用直径大于
10mm
的薄壁管或钢管制成
,灯架和吊管内的导线不得有接头。
(2)变、配电所内的高、低压配电盘及母线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
(3)安装在户外的照明灯具
,其高度低于
3m者,应予光源保护
,装于户外墙屋上时可减至
2.5m,
潮湿危险场所不低于
2.5m,
一般生产车间、办公室、商店、住房居民用电的灯头应不低于
2m(4)
电灯灯头过低又无安全措施的车间照明、行灯和机床的局部照明
,应采用36V以下电压的电灯
,它还可以用于锅炉、金属容器、构架等内部的行灯及危险场所中
,不便于工作的狭窄地点
(受限空间
)潮湿的场所
(如井下作业
)(5)行灯变压器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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