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每发生一个事故都是违法生产?
每一起事故都是违法造成的!企业违法生产是前提。安全监管部门固然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但是细想,也有好多无奈和委屈!
第一个是
监管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这里面既有监管部门自身的素质不高、责任不强、防腐不力的因素,也有政府以发展经济为名干预执法的因素,还有
“官商”勾结的因素;
第二个是
企业安全发展的观念不牢固,一味追求利益,轻安全的因素;
三是国家监察权利过于集中,日常监察不到位的因素;
四是一出事故就问责基层安监部门,打击了安监人员严格执法和安监工作的信心。做好
也问责,不做好
也问责,而且一出事故基层人员始终是惩罚对象,这是各级政府处理监管部门的常用之法。
建议第一个是
对煤矿管理应该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属于国家总局、煤监局承担的责任和职责理应有国家总局、煤监局承担;地方政府属于哪一级由哪一级承担,避免上面害病,下面吃药!
第二个是
对煤矿的管理应该在责权方面倾斜
地方政府,不能只给地方政府无限大的监管职责,而没有对等的监管权利,这应是煤矿管理不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责权平衡了,有了事故问责、追究、处罚就会一目了然,克服问责、追究、处罚扯皮和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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