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牵引绞车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第一章上岗条件
第一条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之后
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条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连续牵引车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故障。
第三条必须了解运转
区段巷道基本情况,如总长度、支护方式、巷道起伏变化情况、中间联络巷位置、巷道内其它设备布置、安全设施等情况。
第二章安全章程规定
第四条绞车司机必须要严格执行
《煤矿安全规程》、作业章程
及本操作章程
。第五条绞车司机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本岗位的危险源辨识,并严格执行
“手指口述
”。第六条绞车司机必须配备齐全、完好的劳保用品
,扎紧衣袖。
第七条绞车入井前、安装后,必须由机电部门组
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入井,安装符合使用条件并签发小绞车准运证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绞车安装地点应有《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岗位责任制、绞车及提运技术牌板(标明绞车的型号、功率、绳径、牵引长度、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及坡度等)和准运证。
第九条绞车必须确保完好无损
,固定符合设计;运转
段内的声光信号和语音告警装置必须齐全、可靠,设置必须符合规定。
第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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