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场仓库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①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
6m宽平坦空地的消防通道
,禁止堆放障碍物。
②储存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
,并将堆放区与有明火的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分开布置
,至少应当保持
30m防火距离
,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方向。
③易燃仓库和堆料场应分组设置堆垛
,堆垛之间应有
3m宽的消防通道
,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得大于下述要求
:木材(板材)300m2
稻草150m2;
锯木200m2
④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编号
,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入库检验
,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⑤库房内消防设施必须齐全
,应分组布置种类适合的灭火器
,每组不小于
4个,组间距不大于
30m,
重点防火区应每
25m2
布置1个灭火器。
⑥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
,电气线路和照明应当符合
有关电气安全章程规定
。⑦易燃材料堆垛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
,经常检查其温度、湿度
,防止其自
燃起火。
⑧露天油桶堆放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润滑油桶应双行并列卧放、桶底相对
,桶朝外轻质油桶应与地面成
75°鱼鳞相靠式斜放
,各堆之间应当保持
防火安全距离。
⑨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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