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压缩机操作章程
1.0作业条件
1.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要符合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置后,应当保持水平,轮胎应楔紧。
1.2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1.3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1.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紧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Km/h。
2.0作业前的检查
2.1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在标尺规定范围以内。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
2.2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及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起动前位置。
2.3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并保持畅通无阻。
2.4起动空气压缩机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待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2.5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输气管道应当保持通畅,
不得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
3.0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3.1空气压缩机运转正常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当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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