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的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所有员工
管理制度
3。1关于迟到
3.1。1 迟到时间:
10:0-10:
30之间到达视为迟到,1
1:00之后到达按旷工计。
3.2关于早退
3.2.1 早退时间 1
8:00—19:00离开公司(无未考勤申请的),视为早退。距离下班时间一小时以上离开的,视为旷工。
3。3关于未考勤
3.3.1 工作日内的未考勤单据必须提前提交
钉钉未考勤说明并注明原因方才生效,后补单据无效,按实际未考勤时间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处理。
3。3.2 特殊情况处理:如员工当日到岗后
未打卡录指纹
,可到岗后立即到
行政人力
签到簿上手工登记到岗时间,同时
人力行政
作为证明人签字,然后再在
钉钉上后补未考勤单据(只此一种情况后补未考勤单据有效)。
3。3。3 工作日内因公外出导致无考勤记录者,如在外出前提交
钉钉的则不计入当月未考勤次数,否则按未考勤次数累积惩罚。
3.4关于请假规定
3。4。1 工作日内请假的员工,务必在请假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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