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以轮作式生产方式为例,提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种不同的价格体系,揭示了市场经济体制下,价格脱离价值的内在机制,认为剩余价值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的“计提”机制。
引言
1984年,中国提出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开始推行价格双轨制;1986年,中国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也就是后来的世贸组织,当时面临的主要障碍就是国内的价格尚未完全市场化。1988年,中国的价格双轨制的矛盾集中爆发,物价开始大幅上涨,市场出现商品抢购潮。
1991年,前苏联解体;1992年,俄罗斯经济改革,开始推行休克疗法,核心是价格放开、国企私有化,同期,物价开始大幅上涨。
中俄共同经历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都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出现物价大幅上涨的现象。为什么经济转型过程中,价格会上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价格决定机制是什么?价格的背后蕴藏什么内在的逻辑?
1、轮作式生产方式下的价值构成
价值是劳动决定的,这是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它是一种朴素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直觉告诉我们,这个结论是正确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个结论不一定正确。这种矛盾,让劳动价值论和主流经济学渐行渐远。要解开这种矛盾,首先从轮作式生产方式说起。
生产离不开工具,工业离不开机器。这一特征可以抽象的理解成论作式生产方式:劳动者首先要把自己的工具生产出来,再开始他的商品的生产。这样,商品的价值就是用生产工具的时间和生产商品的时间共同组成的。
假设机器的制造时间是6年,机器的寿命也是6年,一个轮作周期的时间就是12年。12年后,劳动者就要开始第2轮。12年的劳动时间,代表了期间商品的总价值,要分滩到12年间生产的所有商品中去。假设分摊之后,每件产品的价值就是12个小时,其中包含制造机器的6小时,制造商品的6小时。
折旧时间怎么算呢?其实轮作式生产方式,不需要折旧。轮作式生产方式,已经把机器更新的周期考虑进去了。不仅不需要折旧,也不需要利润,它是一种从无到有的完整生产方式。
轮作式生产方式,是确定产品价值的方式,但是不一定是确定产品价格的方式。具体采用什么方式确定产品的价格,和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有关。
2、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价格形成原理
如果一个国家采用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就是原则,定价的基本规则就是劳动成本。如果一个国家采用市场经济体制,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都是原则,价格=成本(含折旧)+利润。
我国曾经推行计划经济,国家定价。早期各地还有物价局,后期所有的价格都是国家计委直接制定,企业需要的物资和生产的产品,国家统划统拨。理论上,价格就是成本。由工厂统计成本,逐级上报,国家计委在成本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政策和产品供应制定价格。由于这个价格不一定能符合市场需求,所以推行经济经济的国家,都有凭票供应的制度。
计划经济中,价格的本质就是成本,所以计划经济中,产品的价格是由劳动力价值组成的。市场经济中,成本只是价格的一部分,产品的价格是由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共同构成的,其中的剩余价值包括利润和折旧。
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成本就是成本,劳动力价值就是劳动力价值。由于市场经济的价格要比计划经济多出来一个剩余价值,它的价格自然要比计划经济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的国家,价格必定疯长,这是不同商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决定的。不同经济体制的国家之间,不能实现自由贸易。
3、为什么“计提”=剩余价值?
让价格代表价值,只有计划经济的国家才能做到,市场经济国家是做不到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一般不掌握生产的资源,而是由企业掌握生产的资源。这部分生产的资源可以用来交易,交易的价格,最终要分摊到劳动者的身上。
以轮作式生产方式为例,6小时的机器制造时间和6小时的产品加工时间,已经完整的包含了产品的劳动时间,产品的价值就是12小时。这个12小时到了企业的手里,就不行了。此时的企业,要自主决定机器的更新和扩大生产规模。要实现上述目的,企业必须有“计提”的机制。
例如,每个小时中,我们计提0.5个小时作为折旧,总计12个小时可以计提6小时。这样,到了下一轮的轮作生产的时候,我们就提前有了包含6小时的机器了。为了拿到这个6小时,我们的产品就不能定价为12个小时了,而是要定价为18个小时。
除了折旧外,企业还有扩大再生产的要求,所以企业还会额外“计提”利润,很可能要再“计提”6小时出来,这样产品的定价就变成了24个小时。
“计提”是企业的会计行为,它不对工厂的生产过程产生物理性的影响,所以也不会改变产品中包含的真实价值。
明明价值是12小时,但是我们却认定它是24小时,说明企业多卖钱了!多卖出去的钱,就是“计提”。资本家用今天“计提”的钱,购买明天的机器,告诉明天的工人,你们手里的机器,是我花钱买的,然后再在明天的工人手里开始新的“计提”。如此循环,看上去就是机器也在创造价值,其实这个价值就是“计提”。
“计提”就是剩余价值。在严格的劳动价值论中,“计提”是根本不存在的,剩余价值也是根本就不存在的。资本家通过虚标出来的“计提”,让工人阶级的劳动中,必然包含为资本家工作的剩余价值。
假设某人一天工作12个小时,专业生产某种具体的商品,其中有6小时是他为了获取机器必须付出的劳动。这个6小时可不是剩余价值,而是他的劳动力价值。在社会分工体系下,他需要拿出自己的6小时的劳动产品和机器工人作等价交换。
实行市场经济,企业就必须要“计提”折旧和利润。原本价格是12,现在价格就是24。这样,原来的那个12就变成了劳动力价值,而企业“计提”的12就变成了剩余价值。
4、为什么总价格≠总价值?
“计提”的机制把社会的总产品分成两个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原本是中间产品的机器,也变成了最终产品。要想让资本家拿下这一类的中间产品,整个社会的价值必须要“虚增”。无论是生产资本本身,还是生活资料,都需要价值的“虚增”。“虚增”的结果就是,整个社会的总价格大于总价值。
1929年,库兹涅茨在设计国民总收入的时候,认为国民总收入等于投资和消费之和,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成了最终产品,这是当今gdp的核心框架。
上世纪20年代,鲍特凯维茨为马克思的价值转形建立了一个数学模型,无论如何推演,总价格都不等于总价值,违背了马克思两大总量相等的原则,学界为此纠结了100年,至今无解。问题就出在价格和价值的剥离环节。只要有利润或者折旧存在,价格和价值就开始剥离,总价格就不再等于总价值。
价值的“虚增”现象,不仅影响商品的价格总量,也影响不同商品之间的价格比例。理想情况下,所有商品的价值是没有“虚增”的,价格只需要体现按劳分配就好了。现在,为了体现按资分配,价值必须“虚增”。资本权重不同,“虚增”的份量就不同。
这样,资本密集度高的产品,“虚增”的数量就大,资本密集度低的产品,“虚增”的数量就小。计划经济,不需要“虚增”价值量,所以价格最接近价值。市场经济,“虚增”价值要体现平均利润率规律,资本密集型产业的“虚增”多,价格就偏高。
西方经济学中有个帕累托最优,给出市场经济效率最大化的证明。这种证明建立在价格既定的基础上,但是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是完全不同的价格形成体系。抛开制度或机制等人为因素不谈,我们怎么证明一个成本决定价格的体系更好?还是一个成本和资本共同决定价格的体系更好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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