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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意识”也有合理与不合理的区别,不然怎么要“存天理灭人欲”呢?<br>
天理虽然是永恒的,人的意识却是一会儿左,一会儿右,摇摆不定,怎么判断合理不合理呢?<br>
永恒的天理,在形而下的世俗界,就体现为经过长期演绎自发形成的“常情常理”,所谓合理,原则上是合于天理,实际上只能合于常情常理。<br>
合理,必须自发形成2个人以上的“多数形式”的合作共识。<br>
所以,合理的社会制度,只能是符合社会常情常理的、“大家说了算”的“多数决制度”,“多数决”认定的合理权力,就不会是那个自诩“永远正确”的东西,而是一个服从社会自发合理性的、定期轮换的权力,它才能够保持永远合理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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