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场地必须要有
足够的照明,坑沟、池必须要有
盖或围栏,原材料、器材、废料应合理分类堆放,不妨碍操作、通行和装卸;
2、废料必须及时清除,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
3、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转
;4、生产现场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过期灭火器必须更换;
5、压力容器专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检查合格之后
方可使用;
6、进入生产现场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将头发露出帽外,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长大衣等;
7、新员工上岗之前
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之后
方能上岗;
8、从事可能被传支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长围由或其他佩物上班,严禁用工具或身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位;
9、进入生产场所,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高处作业(
2m以上)或下料仓、坑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从事电气作业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10、在易燃易爆
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章程
,严禁明火作业;
11、作业现场的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2、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牌
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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