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防尘管理
(一)预先湿润煤体
1.煤层注水
必须按《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和《矿井综合防尘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
(试行)的有关规定
进行管理
,即“如果煤层厚度大于
1.3m,
层倾角稳定
,没有或有较小的走向断层
,顶板吸水后不会影响生产
,及煤的孔隙率大于
4时,应采用长钻孔注水。当煤层厚度小于
1.3m
或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
,或地质情况复杂、煤层倾角变化较大
,或煤的孔隙率小于
4%时,应采用短钻孔注水。当煤层厚度小于
13m,
或者煤体的自然水分大于
5%时,经矿务局总工程师经批准后
,可以不进行煤层注水。
”“厚煤层及中厚煤层必须逢采必注
,不注不采
(分层开采的厚煤层第一分层必须
注水,其他分层实行防火灌浆或灌水的可以不注水
),特殊情况经矿务局批准可以不实行注水。薄煤层也要实行注水煤层注水应使用降尘剂
,煤层注水后煤的水分增加率应达到
2%,不小于1%。”2.采空区灌水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中规定
:“当采用下行陷落法分层开采厚煤层时
,可以采取在
上一分层的采空区灌水
,对下一分层的煤体进行湿润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时
,在层间距没有不透水岩层或夹矸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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