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安全副校长与教导主任(副主任)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
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教导主任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教导主任安全职责
1、教育全体教师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指导教师严格按照
学科教学要求开展教学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2、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图书室、微机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加强对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照安全章程规定
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
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照相关规定
规范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当及时上报
,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分年级落实安全教育的课堂教学及评价,加强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全体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工作,担负值班或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4、督促体育教师强抓
体育课时的安全工作,进行剧烈运动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教育学生不要空腹参加体育活动、练习时要严格按照
老师讲授的要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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