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领导组织推行生产中的安全活动。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组织协助领导制定和个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管理制度
并贯彻落实监督检查。
四、参与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对贯彻执行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五、与相关部门
做好新工人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六、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经常到各施工现场检查,协助解决特别紧急的隐患。有权责令工地停止施工责令整改并报企业领导。
七、督促相关部门
承包人按照相关规定
发给工人劳保用品,并教育工人正确合理使用
。八、指导工地(班组)安全员工作。
九、对违反安全章程规定
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教育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十、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相关部门
提出整改防范措施。
十一、督促相关部门
研究执行防止员工
中和职业后发生和防护措施,并认真做好
劳逸结合和劳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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