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专业各工种安全规程
第1条采煤是矿井系统工程中的主要工艺,它包括落煤、装煤、运煤、支护、移设、回拄放顶和巷道维修七个工序。因此,在采煤工作面及回采巷道内进行工作的各工种都必须执行本规程。
第2条在采煤工作面进行操作和指挥生产的人员都必须学习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国有重点煤矿、地主国芝营煤矿、乡镇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工作面的作业章程
及所属工种的操作章程
,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
,否则不得进行
上述工作。
第3条经考试合格的新工人或临时参加采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工人指导下操作,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方准独立操作。
第4条各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了解工作情况和接受任务;下井前必须穿戴齐全劳动保护服装和用品,进入工作面必须携带齐全必用的工具、材料
、备品、配件等;到达工作面或工作岗位后必须仔细检查
作业范围以内
的环境、顶底板、煤帮、采空区、瓦斯、支护及其它设施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
交接班,妥善处理好不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
第5条各工种的操作人员都按照作业章程
和工程规格质量要求进行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顺序,不许擅自改变。
还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