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直击雷害的措施及保护措施
1.为了防止直击雷害,常采取以下措施:
(1)避雷针
由接闪器(常采用长为
1~2米的尖端钢管或削尖铁棍)、支持物、接地引下线和接地体组成。当雷云先导放电接近地面时,放电就
面电场强度最大的方向(即避雷针尖端)发展,因此突出地面较高的避雷针实际上具备
引雷作用。雷云通过避雷针放电,避雷针周围的线路、设备和建筑物等就不会受到雷电直击。
(2)避雷线
也称架空地线,它是悬挂在高空的接地导体,其作用与避雷针相同,也是将雷电引向自身,并将雷电流导入大地,在它保护范围以内
的导线或设备不会受到直接雷击。
(3)避雷带(网)
其作用与避雷线相似,用于建筑物防雷,敷设在被保护的建筑物顶上。
2.防直击雷的保护装置应当满足下述条件
:(1)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时,所有被保护物均庆在保护范围以
内,对排放有爆炸危险物质的管道,其保护范围应高出管顶
2米以上。
(2)独立避雷针至被保护建筑物及有其有联系的金属物(指管道、电缆等)的距离,庆符合下式要求,但不得小于
3米;地上部分
S≥0.3Rch
+0.1hx
地下部分
S≥0.3Rch
式中Rch为冲击接地电阻,欧;
h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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