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1)认真严格执行
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和安全章程规定
,切实做好爆破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处理。
2)爆破作业要做到
“三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明确安全警戒人员。
3)认真编制爆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做好
作业技术交底工作。
4)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5)爆破材料必须符合标准和工地使用条件,每批爆破材料使用之前
必须进行有关性能、工艺参数的试验。
6)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及挤压装有雷管的起爆药。
7)工区内火工器材的采购、运输仓储、保存由水布垭建设公司负责,由工区炸药仓库至施工作业面的由各施工单位负责,任何承建单位不得自行采购火工器材。工区内采用的爆破器材和爆破技术需经水布垭建设公司民爆器材领导小组批准。
8)严格火工器材的安全管理使用、保管、加工、回收、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凡有火工器材的场所严禁烟火。
9)在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破不得与深孔、硐室大爆破同时进行。
10)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
撤离之前不得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
11)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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