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农村用地建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农村用地建设项目审批,旨在规范审批程序,保证审批质量和效率。
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供项目建议书,说明项目的目标、内容、规模、地点和用地需求等基本情况,并提交相关证照和技术文件等,申请人应当如实、清晰地填写申请表格。审批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审批机构应当对申请人的资质和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审查涉及到的用地区域的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等规划文件的配套关系;
审查用地的土地性质、权属及现状;
审查用地用途和规模是否符合法规和规划要求;
审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审查是否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审批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审批方案,包括审批程序、审批标准、审批期限、审批结果等内容。审批方案应当遵循科学、公正、透明、便捷的原则,合理控制审批周期。
审批机构应当在地方主流媒体或公共媒体上,公示项目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和审批机构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
审批机构应当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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