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火灾措施
就是在火灾发生之前,预先防止火源点燃的措施,是一种最根本的防火措施,这种措施是把有起火危险性的物质以及具备
点火能量的着火源,有效地、妥当
地进行管理使它们无迭造成起火条件。
l)易燃易爆场所如甲类仓库、气瓶房、锅炉房等要害部位严禁烟火,人员不允许随便
进入。2)对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测、修理
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测、修理
。当必须在原地检测、修理
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
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照相关规定
动火。4)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蒸汽、热水等化冰解堵。
5)对于混合接触能发生反应而导致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引起自燃或自然发热的
物质应当保持
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自燃的物质,应密闭储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冲储放,避免与空气接触。
6)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要使用
防爆型电气设备,还应该做好
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9)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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