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明火作业应急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爆炸及污染事故的发生,
保障船舶和国家财产及人员生命的安全,如果发生
紧急情况,应按照如下
应急措施处理,做到损失最小:
一、发生突发事故时,及时通知船方现场工作人员,准确判明事故的部位、范围、原因等。
二、妥当
的火灾扑救基本方法,针对不同的油类、电器、有机溶剂、可燃气体等引起的火灾,针对性使用各种不同性质的灭火器材、水源等,扑救初起火灾,事故现场周围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工作中认真观察、监护作业情况,确认无危险隐患遗留方可离开。。
三、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
清理现场及附近的油漆、稀料、胶料等易然易爆物品,请派专人负责。
四、发现火情应该积极
扑救,防止火势蔓延,无法自救时应快速
拨打火警电话或通知综合办公室、安全部,报警时应明确着火地点、火情,并派人在船梯处接应消防队员。
五、发生突发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扑救火灾,
报警求援,不得擅自破坏事故现场,要积极主动配合
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好后期的人员、物品清点工作。
六、发生突发事故时应快速
、安全、准确切断事故现场周围隐患电源,如伤员严重,在采用现场急救方法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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