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作业应当遵守
的安全通则
一、电焊工、气焊工必须经身体检查,培训和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可操作。
二、焊工应按有关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三、在焊接和切割场所,必须要有
消防设施;严禁在附近吸烟。
四、焊接压力容品的焊工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
颁发的压力容器焊接合格证书。
有压力的容器及带电设备,严禁直接烧焊。
五、有残存油脂或可燃气体、液体的容器应该先
用蒸气或热碱清水冲洗
干净后,方可焊接或切割。
六、密封的容器严禁焊接,若要焊接必须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管子两头开口),再进行工作。
七、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
品的房间焊接,在自燃品附近焊接和切割时,安全距离保证在
5米以上。
八、在有易燃易爆
品的场所及附近焊接或切割时,必须填写烧焊报告,经消防部门审批和配合下进行,且有安全措施。在煤尘较严重的工作现场和设备上进行焊割作业时,应当严格
执行在选煤作业禁火作业的有关规定,清除现场积尘,洒
水的安全情况下进行焊割作业。
九、在有瓦斯可能集聚的返煤地道、地面煤仓上、仓内施焊时,同样要预先审批烧焊报告,编制措施,加强通风,现场经瓦检员验定
瓦斯含量,在安全检查员监督下进行烧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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