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工作票制度
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当中
坠落、物体打击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员工
生命安全,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要严格执行
高处作业票制度。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米以上(含
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度在
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5—15
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15—30
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票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作业部门部长负责审批,同时上报安委会,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坚持四不上:梯
子不牢不上、安全用具不可靠不上、没有监护不上、线路识别不明不上;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无防护措施进行高处作业。
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
下影响作业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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