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生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的重要力量,为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发挥全科医生在健康驿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全科医生发展的政策。
在这些政策中,给予全科医生津贴是一种普遍采用的方式,旨在激励全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岗位上长期扎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为进一步支持全科医生工作,提高全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制定本发放方案,以确保各地在发放全科医生津贴时的公平、公正、公开。
全科医生津贴发放对象为在基层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持证医师。
按照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级别划分和人员编制标准,给予参照相应级别的公务员标准发放。
按照全科医生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一定比例的绩效津贴。
对于在岗期间表现突出、取得创新业绩的全科医生,给予奖励。对于全科医生在偏远、艰苦地区从事卫生工作的,给予一定比例的扶贫补贴。
全科医生津贴按月发放,最晚不得超过次月15日。
全科医生津贴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发放,发放前应进行验收审核。
全科医生津贴发放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各地应制定相应的发放公告和规定,确保津贴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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