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名义固定资产存量转换为实际变量,核心逻辑是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使不同时期的固定资产存量数据能够基于同一价格水平(如基期价格)进行比较,真实反映资产数量或生产能力的变化。这一过程需遵循“确定基期→选择价格指数→执行调整计算”的步骤,同时需注意数据口径的一致性。
一、核心原理:名义值与实际值的关系
名义固定资产存量(Nominal Fixed Asset Stock)是按当期市场价格计算的固定资产总价值(如当年购置价格、折旧后的账面价值等),受资产数量和价格波动双重影响;
实际固定资产存量(Real Fixed Asset Stock)是按某一固定基期的价格计算的价值,仅反映资产“实际数量或服务能力”的变化,剔除了价格上涨/下跌的干扰。
两者的核心换算公式为:
实际固定资产存量 = 名义固定资产存量 ÷ 固定资产价格指数(以基期为100)
二、具体转换步骤(附操作细节)
# 1. 明确转换目标:确定基期
基期是价格水平的“基准年份”,需根据研究目的选择(如国家统计常用2015年、2020年为基期,企业可选择自身经营关键年份)。
- 要求:基期需为价格相对稳定、数据完整的年份,且一旦确定,整个分析周期内需保持一致(避免频繁更换导致数据不可比)。
- 示例:若研究2010-2023年的实际固定资产存量,可选择2015年为基期(即2015年的价格指数=100)。
2. 核心工具:选择合适的价格指数
价格指数是剔除价格影响的“标尺”,需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型、统计口径选择对应指数,避免“错配”导致偏差。常用指数分为两类:
| 指数类型 | 适用场景 | 数据来源(以中国为例) | 特点 |
|----------|----------|--------------------------|------|
|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FIPI) | 最通用场景:涵盖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其他费用(如设计、监理费)的综合价格变动,匹配“全社会固定资产存量”“企业总体固定资产存量”等口径 | 国家统计局(年度/季度数据)、各省市统计局 | 综合性强,覆盖固定资产形成的全环节,是官方推荐的核心指数 |
| 细分行业价格指数 | 特定行业分析:如工业企业的“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PPI-购进)”(侧重设备、原材料)、建筑业的“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 |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行业统计报告 | 针对性强,适合行业内企业或细分资产(如工业设备、建筑类资产)的调整 |
| 特定资产价格指数 | 单一资产类型:如房屋建筑物(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指数”)、机器设备(用“机械设备出厂价格指数”) | 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如机械工业协会) | 精度高,适合仅需调整某一类固定资产(如企业自有厂房、生产设备)的场景 |
- 关键提醒:若无法获取细分指数,优先使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FIPI) ——其口径最接近“固定资产存量”的统计范围,是学术研究和官方统计的主流选择。
3. 计算过程:分两种情况操作
根据是否有“连续年度的名义存量数据”,转换方法分为“直接调整法”(已有连续名义存量)和“永续盘存法(PIM)”(需从投资流量推算存量),后者更适用于数据不完整的场景。
情况1:已有连续年度的名义固定资产存量数据(直接调整)
若能直接获取某一主体(如国家、行业、企业)各年度的名义固定资产存量(记为 \( N_t \),\( t \) 为年份),则直接用当年价格指数(记为 \( P_t \),基期指数 \( P_0=100 \))调整:
实际固定资产存量(\( R_t \))= 名义固定资产存量(\( N_t \))×(基期价格指数 \( P_0 \) ÷ 当年价格指数 \( P_t \))
- 示例:
已知某企业2020年(基期,\( P_2020=100 \))名义固定资产存量为1000万元,2023年名义存量为1500万元,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 P_2023=115 \)(即2023年价格比2020年上涨15%)。
则2023年实际固定资产存量 = 1500 ×(100 ÷ 115)≈ 1304.35万元
解读:2023年名义存量1500万元中,约195.65万元是价格上涨导致的“虚增”,实际资产规模仅相当于2020年价格的1304.35万元。
情况2:仅有固定资产投资流量数据(用永续盘存法PIM推算实际存量)
若无法直接获取名义存量(如部分中小企业、细分行业),需先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流量”(即当年新增投资额)推算名义存量,再转换为实际存量。核心步骤为:
1. 推算名义固定资产存量:
名义存量(\( N_t \))= 上年名义存量(\( N_{t-1} \))×(1 - 折旧率 \( \delta \)) + 当年名义固定资产投资额(\( I_t \))
- 折旧率 \( \delta \):根据资产类型确定(如房屋建筑物折旧率2%-5%,机器设备8%-15%,可参考国家《企业会计准则》或统计制度)。
2. 转换为实际固定资产存量:
先将“当年名义投资额 \( I_t \)”用价格指数调整为“实际投资额 \( I_{t,real} = I_t × (P_0 ÷ P_t) \)”,再代入永续盘存法:
实际存量(\( R_t \))= 上年实际存量(\( R_{t-1} \))×(1 - 折旧率 \( \delta \)) + 当年实际投资额(\( I_{t,real} \))
- 优势:无需直接获取存量数据,仅通过“投资流量+折旧率+价格指数”即可推算,是学术研究中常用的方法(如测算区域或行业层面的固定资产存量)。
三、关键注意事项(避免误差的核心)
1. 价格指数与存量口径必须一致:
- 若名义存量包含“土地使用权”,需补充“土地交易价格指数”调整(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通常不包含土地价格);
- 若存量仅为“生产设备”,则用“机械设备价格指数”而非综合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2. 折旧率的一致性处理:
名义存量中的折旧是按“当期价格”计算的,转换为实际存量时,需确保折旧率基于“实际资产价值”测算(或直接在PIM法中用实际投资额推算,避免折旧计算的价格干扰)。
3. 基期调整的衔接:
若官方更新基期(如从2015年调整为2020年),需将历史实际存量数据按“新基期价格指数”重新换算,确保时间序列的连续性(例如:先将2015年基期的2018年实际存量,转换为2020年基期的实际存量,再与2020年后数据衔接)。
四、数据来源参考(以中国为例)
- 宏观层面(国家/省市):国家统计局官网(“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
- 行业层面:各行业协会报告(如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建筑业协会);
- 企业层面:上市公司财报(名义固定资产存量可从“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项获取)、企业内部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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