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职工仪容仪表及着装要求》
一、个人卫生要求:勤洗澡、勤换衣袜、勤漱口,衣领衣袖应干净,身上不留有异味;头发清洁,适时梳理,不染异色发,不留奇异发型;指甲应及时修剪,不留长指甲;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二、工作牌要求:所有职工均应佩戴胸牌上岗。佩戴胸牌时要求戴在工作服左上方指定位置,正面向外,胸牌表面保持干净,不可随意涂改个人信息或粘贴它物。胸牌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人事科重新办理胸牌。
三、着装要求:上班期间医务人员规范着装,衣服整齐、清洁,不破损
;医务人员每年十月一日到四月末上班穿长袖工作服,其余时间穿短袖工作服
;上班时间内严禁穿超过工作服袖口的衣服、严禁穿超过工作服长度的长裙等非正式服装
;护士戴护士帽前,应将头发梳理整齐,刘海不过眉毛
;医护人员戴口罩时应完全遮盖口鼻,在一般情况下与人讲话要注意摘下口罩;行政区域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着装大方得体、整洁,工作期间严禁穿拖鞋上班;后勤人员按专业工种穿相应的工作服上岗;全院职工严禁穿工作服进出职工餐厅等就餐区域就餐或出入其他公共场所。
四、发型妆容要求:
男员工:鬓发不盖过耳部,不留长发不烫发,头发不能过后衣领,男职工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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