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作业安全要点
1.作业许可要求
:(1)断路作业应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简称《作业证》
)。(2)《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
(3)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
(4)《作业证》申请单位应当由
相关部门会签。审批部门在审批《作业证》后
,应当立即
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
,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
(5)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
,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证》
2.作业组织
:(1)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保无误后
,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
(2)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应该制定
交通组织方案
,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
,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3)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
(4)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5)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
(6)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
,应重新进行办理
《作业证》
3.作业交通警示
:(1)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
助标志等交通警示牌
,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2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