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融资
本特别报告详述了穆迪对资产管理公司(或一些主要业务涉及为通路、高净值客户或机构投资人管理资产的公司)进行评估和授予投资经理素质评等的方法1。这些称为「投资经理素质评等」(MQ)的评等是根据受评实体及其管理层所提供的数据和公开可得数据,进行质化及量化评估后而授予的。在进行评等评估时,我们必须对一些能够衡量、或至少能够获得证明、或能够进行质化评估的特性进行客观确认,同时与全球其它资产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投资进行基准比较。这些投资可以是已登记或未登记的共同基金、集合投资工具、结构性工具或独立账户,所管理的资产包括国内、国外及全球之股票、平衡型、固定收益、货币市场、或不动产资产类别等不同形式,以及其它主要的资产类别。简言之,投资经理素质评等的目标,是要对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的整体素质和专业知识进行独立且具前瞻性的第三方评估。对于发行人而言,该评等提供了一个清晰而透明的方式,突显特定基金公司或业务单位之投资管理特性,以及其优点和弱点。与此同时,该评等也试图满足投资人对改善其决策订定的需求。穆迪投资经理素质评等代表了对投资经理(可以是一家公司或依组织架构下与公司相当之层级、或公司内的业务单位、资产类别、或产品经销机构)于建立、管理和监控投资,以及客户服务方式的评估。穆迪的分析师根据其经验和判断、同时根据其掌握的资料,利用一种称为层级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AHP)的系统性方法来确认投资管理公司的主要特性,并将这些特性转化为主要的评等考虑或因素。这些用来决定评等的主要评等因素,将由穆迪分析师依其对投资管理产业的判断、经验和知识分别授予权重。主要的评等因素(如图一所示)包括公司或业务单位的投资管理活动、各项产品种类的投资结果、财务状况、以及客户服务。这些主要评等因素已经过特别考虑,以排除探讨与诈欺、信托风险、以及法规遵循风险和作业风险相关的问题。此举反映了我们认为诈欺事件是非常难以觉察,而且难以事先预测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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