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已批准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GB 46761—2025)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GB 46750—2025)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两项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贯彻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激活以及识别信息报送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民航局共同组织制定了上述两项国家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无人机的使用与监管流程。
其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明确了无人机实名登记及激活的具体工作流程,涵盖了登记主体资格、登记信息管理与查询机制、登记注销程序、数据交换接口标准以及等级保护要求等内容,并特别规定:无人机在完成激活前或被取消激活后,不得具备飞行功能。
另一项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则要求无人机在开机后及整个飞行过程中,必须持续主动向监管机构发送其身份信息、实时位置、飞行速度和当前状态等关键数据,确保监管部门能够对飞行活动实现全过程、实时化的掌握。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与实施,将从技术层面有效解决“谁能飞”和“谁在飞”的核心监管难题,有力支撑《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落地执行,为无人机产业的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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