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应该是什么呢?我想在具体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要明白价值所要表现的是什么,就是要先恢复其本意,也就是指某物被用来交换(或可被用来交换时)的“平均价格”或“中心价格”之意,是衡量财富的量。我相信这是为最广大人民所接受的。当我们要揭示“价值”的本质时,我们有必要回过来看一下所谓的本质是否偏离了“平均价格”或“中心价格”。
那么价值应该有怎样的定义呢?笔者给价值做如下定义:
价值是指在社会活动中,个人或组织的生存与发展以及享受的相对能力。这种相对能力是相对于社会活动中其他个人与组织的。举个例子:若你拥有一片富饶的土地,那么你的能力就强于其他不拥有土地或其他类似的财富的个人与组织,也就是说你所拥有的财富的价值大于他人。如果你与他人共同拥有土地,那么这片土地就不能表现出你与土地共有人之间的能力差异,这时土地的价值就不能表现出来。但是当你与他人形成一个某种形式的组织而拥有土地时,这时土地又表现出该组织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能力差异,土地的价值也就表现了出来。
价值是一种相对能力,这就说明了价值是由于稀缺导致的,但稀缺只是诱因,如果产权无法确立,价值就无法确定,并将导致公地的悲剧。价值是生存的能力,这就表明了价值客观的一面,其直接面对的是人类社会的生存。价值表现为人们享受的能力,这则是由人们主观的审美需求决定,是价值主观的一面,表现为人类对精神文明的需求,这种需求是在人们生存得到保障之后才有的。价值表现为发展的能力,这保证了人类社会的延续与发展,发展就是为了将来的生存与享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1 11:51: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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