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讲税款征收的主体和方法、应纳税额的核定和调整以及缴纳
(知识点)
税款征收
(考情分析)
本章相对考频高的知识点。
一、新增:税款征收主体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托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 税款征收。
二、税款征收方法
.查账征收
[1)定义:指针对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据其报送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 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依照适用税率,计算其应缴纳税款的税款征收方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
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
正确计算
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查定征收
[1)定义:指针对
账务不全
,但能操纵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
的纳税单位或个人,税务机关依 据正常条件下的生产能力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确定其应缴纳税款的税款征收方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
较小、产品雯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
,但能操纵 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查验征收
(1)定义: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 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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