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听风者》上映第一周,票房就过了1.5亿,这多少是搭了文学的顺风车,它改编自获茅盾文学奖的麦家小说《暗算》。前不久头一部踏进国产电影“7亿票房俱乐部”的《画皮2》,“狐妖”的原型和“画皮”的噱头都源于《聊斋志异》。大洋彼岸亦是如此,今年奥斯卡金像奖获奖影片《雨果》、《后人》、《龙纹身的女孩》、《帮助》,全都脱胎于文学作品。
中投顾问沈哲彦指出,文学和影视是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但其二者相辅相成,文学可以通过影视使其内容更直观地表现出来,高质量影视的源泉是优秀的文学作品,双方共存共荣。在成熟的文化市场文学和影视是捆绑在一起的,受欢迎的文学作品总会被拍成影视,而优秀的影视作品往往有畅销的文学原作,如此二者皆可以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然而,在文学和影视结合的时候也会出现一些失败的例子。《越光宝盒》通过恶搞《三国演艺》里面的人物使这部影片最终成为了一部闹剧,济公在《济公活佛》里从一个得道高僧演化成为一个有七情六欲、无厘头的形象。这些影视作品为了吸引观众眼球,不惜哗众取宠,完全颠覆了原著的精神。如果此类影片在市场上盛行,将不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
文学著作是稀缺性资源,而影视作品的数量却是爆发式增长,一成不变地反复拍摄文学著作会让观众腻烦。若要在二者中找到平衡点,改编和新编必不可少。在改编和新编文学作品时,可以不拘泥于原创,但要进行合理改编。《大话西游》、《东方不败》等作品通过截取原著的部分人物和情节片段,再把这些元素加入到另一个新故事当中,这种方式获得了观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