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usseau 发表于 2012-10-12 09:20
劳动本身即价值。这与劳动自身同样是过程没有矛盾。
存在剥削的社会中,因为生产存在无序性,所以只有当 ...
我看到你的回复。
我仅说二点。
(1)“劳动本身即价值。”是正是马克思强烈批判的资本家的观点,请你不要将这一观点强加于马克思本人或强加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无知不可chi,最可chi的是总拿马克思及真理做幌子,兜售这种无知,误人子弟!)
理由如下:
马克思从三个方面批判这一观点。第一,若“劳动本身即价值”,那么“劳动价值”又是由劳动决定的,形成“同义语”反复。第二,马克思指出,任何商品在进入交换领域之前,其价值就须已存在。若“劳动本身即价值”,就说明劳动本身就已经是商品。商品交换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资本家按商品价值购买劳动商品,那里还有剥削?第三,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所以劳动作为过程,实质上就是劳动力使用的过程,劳动过程中,劳动力的使用是流动的,变化的,并随着劳动的强度,即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磨损程度而发生变化。在完成新产品制造过程之前,劳动过程不会停止,劳动量也不“凝结”,价值无法形成。
你坚决捍卫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须了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请不要在捍卫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同时,做着毁灭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事情。
(2)“《反杜林论》中翻译的瑕疵都没看出来”。近来随着“MEGA”的陆续出版,学术界流行一种“文本马克思主义”。翻译是翻译界本身的事,经济学界某些人非要拿原著的“翻译的瑕疵”来说事,藉以遮掩经济思想的贫乏。
恩格斯的《反杜林论》(1875-1877 德文),陆续发表在统一的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的机关报《前进报》。从你引出的《反杜林论》的贴图看,你的印证是英文版的《反杜林论》,而原始文稿、出版社、译者、出版年代等基本要素,来源不详。为此,我不予置评。但我认为,恩格斯的“简单劳动”作为计量价值的“量纲”,这是由其背后的“社会过程”决定的,目前只能确定,但还不能
说明。你认为,我指责恩格斯没有这方面的解释能力。
我指出,即便在《反杜林论》的这段英文原文中,“
说明”之前,是没有able的。那是你个人加进去的,并且按照你个人的意图去阐释的。able与翻译家的翻译上的瑕疵无关,也与我对《反杜林论》的“
说明”的理解无关。请你尊重原著作者和原文架构,不要往人家作品里乱加东西!
如果你非要able,我到认为不如can。因为“
说明”这个词义,你认为是指恩格斯的这个“社会过程”的“
解释”,而我认为则是指恩格斯的这个“社会过程”的“
揭示”。所以,关于able 和can的区别,不在于able 和can的词义,而在于隐于“简单劳动”背后的“社会过程”到底能不能被“解释”或被“揭示”。
马克思通过对劳动过程即是新产品形成过程又是剩余价值生产过程的剖析,
揭示了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剥削奥秘,批驳了资本家辩解,
揭示劳动过程中存在资本的剥削(注:不能用“解释”)。所以,“社会过程”与“揭示”是对应的。
今天人大论坛要研究的课题有很多,其中一个重要课题就是要揭示出这个“社会过程”中的奥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