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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劳动法议案:每天正常工作时间里女性比男性早下1小时,补偿女性在家务中的基本时间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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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daluda 发表于 2007-5-2 13:08:00
这会造成女性在就业和工作岗位各方面的歧视,作为女性我坚决反对。当务之急是保证8小时工作制和正常节假日,男女均不得经常加班、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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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为什么? 发表于 2007-5-5 13:14:00
以下是引用到底咋注册在2007-4-27 21:21:00的发言:
你这个是赤裸裸的歧视男性啊。
男性就不能和女性享受公平进行家务的机会么?
呵呵。

得有个过程,如果男女一下子都放假,在企业和政府看来是有很大难度的,要逐一实现,明白不,分量进行。

被抛弃的不是我,而是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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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为什么? 发表于 2007-9-1 21:22:00
尝试,或许有所惊喜。
被抛弃的不是我,而是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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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cast 发表于 2007-9-2 11:27:00

好是好,怎么去实施???????????

我国对于人权的尊重太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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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uzboy 发表于 2007-9-2 21:27:00

如果通过的话,对女性也不见得是好事。

不是工资下降,就是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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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ancandy 发表于 2007-9-3 14:06:00
为什么工资应下降,家庭劳务是应该而实际没有记入GDP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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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为什么? 发表于 2007-9-3 19:40:00
以下是引用jianancandy在2007-9-3 14:06:00的发言:
为什么工资应下降,家庭劳务是应该而实际没有记入GDP的。

相对而言按劳分配的差距,当然这也不是合理的,适当提高劳工待遇和改善其生活质量相当重要。

被抛弃的不是我,而是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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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ong 发表于 2007-9-3 22:12:00

这个估计要等到中国劳动力严重短缺,像日本那样少子化的时候。

应该来说是不可能,目前的现实是,你不主动晚走一小时可能会丢掉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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