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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学] 吐鲁番强行“一票制”,丝路旅游变成“死路”?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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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强行“一票制”,丝路旅游变成“死路”?

吐鲁番强行“一票制”,丝路旅游变成“死路”?

——透视吐鲁番旅游“捆绑”销售背后的利益搏弈

火洲骑士/文

近期的新疆旅游界,尤其是旅行社弥漫着一种呛人的火药味,流行着一句耸人听闻的不和谐言论:往年同期热闹的丝路旅游已变成了一条“死路”!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时代风标的当下,这一惶惑人心的论调,竟然缘自吐鲁番地区旅游局于今年二月份公开宣布的——从今年五一开始推行的“统一营销体系”——即吐鲁番政府主导,由吐鲁番十多家景区景点出资联合组建“吐鲁番统一旅游营销服务有限公司”的招致颇多质疑和争议的举措。
往年五一大假到来之际,吐鲁番各个景点和新疆三百多家旅行社,都忙着准备内地社团及散客的接待工作。而2007年五一黄金周迫在眉睫,大多数旅行社的老总们却近乎无所事事,忧心忡忡地持观望状态。造成这一现象的背后,潜藏着诸多鲜为人知的“公开的秘密”。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牵扯到各方切身利益的复杂问题,在各旅游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看来,当中既有利益的搏弈,也有暗箱操作、不正当竞争、违背市场规律等违法违规的嫌疑。
有戏剧性的是,日前在乌鲁木齐一家和田玉商场主办的旅游促销联谊会上,与会的40多家旅行社老总和代表似乎对玉器的促销活动提不起兴趣,反而就如何应对吐鲁番“一票制”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老总们或义愤填膺,慷慨激昂;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或消极哀叹,黯然神伤,其状况更像是一次众声讨伐“一票制”的联合抵抗(或诉苦)行动。很多让人瞠目结舌的“内幕”不经意间在激烈讨论中浮出水面。但,只要深入探究,就会发现,这些也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它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时值五一旅游旺季,为什么会出现让人如此匪夷所思的情况呢?业内人士心理都明白是“一票制”惹的祸,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旅游“黄金”无奈变“废铁”了,毕竟,谁对今年的丝稠之路旅游走势也没有把握。据《乌鲁木齐晚报》报道,由于不能报价(一票制的门市价比去年旅行社的报价高了一百多元),不仅吐鲁番游客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严重,连敦煌的游客也因吐鲁番“一票制”的报价影响而受到了连累,游客也下降了很多。由此可见,吐鲁番“一票制”已不可避免地波及、影响到整个丝绸之路旅游沿线,受损害最大的无疑是新疆旅游业。

优化组合名义下的霸王条款——旅行社的创痛!

作为客源组织者和旅游产品的采购者之一,旅行社在“一票制”问题上所面临的情况是,自身既没有团队行程的自主安排权,也没有景区景点的自由选择权。同时,大多数旅行社还要面临代理制的瓶颈与权限。这就是说,旅游统一营销服务公司“硬性”地把吐鲁番的不同景区景点捆绑成线,设计了多条“捆绑”销售线路统一售票,全然不顾消费者的兴趣爱好和时间安排。
换句话讲,如果你随团去吐鲁番旅游,必须按照统一营销公司设计的多条线路中的一条游览,其他线路中的景点自然看不到,如果要看,还必须另掏一条线路(有重复景点)的全额门票。即使你没有充裕的旅游时间(比如你只有半天时间),也必须享受以一天时间设计的全部景点套餐。因为相对独立且分散的景区是不能单独卖票的,你必须到统一售票口买全票。如果哪家景区“私自”售票,则遭致罚款处罚!
剥夺消费者的自由消费选择权,迫使消费者按照统一营销公司硬性设定的旅游线路进行消费。这难道就是统一营销公司以优化组合、规范市场为名推行“一票制”的目的所在?某旅行社老总在旅游联谊会上说:“这是强买强卖,违背了消费者权益法和市场规律。”然而,“一票制”暴露出的弊端还不仅仅在此。对旅行社来讲,如何争取吐鲁番旅游景区统一销售的优先代理权,才是他们的关注点,也是他们的利益点。

但是,景区捆绑销售的代理权并不是哪个旅行社都可以获得的。按照统一营销公司出台的“政策”,只有拥有外宾接待资质的国际旅行社才有优先代理权,而大多数新疆旅行社都是内宾社,这就意味着他们将丧失吐鲁番市场的创收点,除非向有代理权的外宾社承包单子,做二贩手。另外,拥有代理权的国际旅行社从统一营销公司得到的门票折扣价要低得多。这就意味着他们拥有市场竞争的优势(即向内地旅行社报的门市价也比一般内宾旅行社低)。势必助长旅行社间报价混乱的恶性竞争。

一但失去吐鲁番的客源,失去吐鲁番的价格优势,将直接导致新疆内宾旅行社失去内地旅行社发往新疆其他地区的客源,因为内地旅行社选择新疆地接旅行社的首要条件是价格!而吐鲁番只是新疆旅游行程和报价的一部分。更为关键的是,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新疆的游客构成中,国内游客比例占绝大多数,外宾还占不到10%。“一票制”将使内地旅行社组织的客源流向新疆的国际旅行社,从而导致众多本土内宾旅行社丧失饭碗。这正是让众多内宾旅行社业主们心急如焚的原因,也是大家的争议焦点所在。

规范市场幌子下的资本运作——“德隆”的借尸还魂?

奇怪的是,在旅行社看来充斥霸王条款和不正当竞争的“一票制”,却没有招到旅行社的一致抵制。对于“沉默的大多数”旅行社来讲,“一票制”——想说爱你不容易,想说恨你也不容易!当中自然存在着垄断经营的重重玄机。

为什么旅行社中充满了这种吊诡气息呢?在一些人看来,“一票制”背后深藏着一只野心勃勃的“操盘手”。首先,“一票制”的出台本身就充满了“阴谋”,其次,连“一票制”的通过也充满了欺瞒政府的行为。这些无疑都是精心策划的结果。一位姓李的旅行社经理无奈地说:在统一营销公司召集的征求意见的大会上,没有一家旅行社同意“一票制”,但某些人给领导汇报时却混淆是非,说大家都很支持。这和强奸民意有什么区别?

对此,西部假日旅行社的李总说:“一票制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因很明显,因为有一家公司(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充当裁判员和运动员”。此话如果让局外人一头雾水的话,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的暴料,则让一些看似复杂的问题似乎变得简单明晰起来——大西部旅游股份公司是原德隆集团的子公司,该公司正在搞资本运作,准备明年上市。“一票制”是他们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整合(利用)他人资源准备上市的一个战略步骤而已。这种巧取豪夺的敛财手段是崩溃前的德隆集团惯用的所谓的资本运作伎俩。

原来,大西部股份公司是吐鲁番旅游统一营销公司的大股东,其公司董事长自然成了吐鲁番统一营销公司的董事长。大西部公司同时又有大西部国际旅行社和位于吐鲁番旅游线上的景区等下属子公司,而“一票制”的制度设计和运营则围绕大西部股份公司的利益进行运转。也就是说,不仅大西部旅行社拥有“一票制”的优先代理权,可以从中获取由统一营销公司返还的巨额代理费,而且大西部公司属下或关系暧昧的景区景点也在线路设计和门票利益分配中占有便利,其他旅行社和景区景点则面临被边缘化的危机。这真是何其周密的一箭双雕的“策划”啊!但是,由于急功近利,这个貌似周密的“策划”却露出了很多“马脚”,使自己的野心昭然若揭了。

如果说他者的理性分析还不够说服力的话,那么,局内人的嚣张气焰则自暴嫌疑了,连想趁热打铁(借五一黄金周大做“官面文章”,想把生米做成熟饭)的统一营销公司的高管们也沉不住气了,据说,统一营销公司董事长陈江(同时是大西部旅游股份公司董事长)在一次由各个独立景区业主代表组成的股东会议上公开说:“哪个景区要是阻碍一票制,我就封杀它,等它贬值了再低价收购!我做过公安局长,收拾谁还不容易吗?”

无独有偶的是,去年底由吐鲁番政府召集的一次“一票制”动员会上,某分管旅游的地委领导也对各景区代表公开说出了类似的话:“一票制是政府决策,任何景区必须参加,与政府作对对你们有什么好处?政府要治理你们还不容易吗?”这些由手机录音传播出来的强势话语,就像一把悬在景区业主们头上的一把利剑,让人惶恐不安。

由此可见,“一票制”并不是一个顺利得到广大旅游行业认同的事情,难道大西部公司就是一些人暗示的“一票制”的幕后“操盘手”?那么,口口声声说是政府主导,以规范市场为由(政府认为吐鲁番的景区的竞争无序,有的搞削价竞争,但“一票制”里的一些景点的门票折扣价竟然低到1.5-3.5折,原因何在?何谈规范?)的“一票制”又怎么会有这么多磕磕绊绊呢?或者说,政府在里面又是什么角色呢?而统一营销公司的股东们又是怎样来应对“不公平竞争”的呢?不言而喻,这些疑问背后,包藏着一触即发的分裂危机和矛盾。日前,两家景区冒着“被收拾”的风险,以维护企业自主经营权为由,宣布退出统一营销体系的事件,也就不足为怪了。

统一营销体系的内部分裂——权力的变异产物?

实际上,统一营销公司的成立和“一票制”的出台在内部也并非一帆风顺。这个直接涉及切身利益的举措,同样一开始就受到了质疑,因为“一票制”的旅游线路制订在景区安排上厚此薄彼。吐鲁番各景区之所以又加入统一营销体系,并非情愿,而是妥协的结果。妥协的前提无非缘于“不与政府作对”而已,就是说,谁也不想“得罪”政府。但一旦危及到企业自身的生死存亡时,脆弱的“统一”也会面临分裂。而直接导致统一营销体系分裂的原因,则源于《统一营销景点诚信自律公约》。这份近期出台的《公约》,明令禁止旅行社在捆绑销售线路外(即一票制之外)根据团队行程另外选择、组合景点、线路,同时也不允许景点单独与旅行社进行营销活动,否则将受到重罚!这势必将属于大家的合法经营权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容易滋生不公平竞争和腐败。同时也意味着消费者只能购买其硬性指定的产品,强行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统一营销公司制订的《公约》,在“公约”里竟然将之列为“地区旅游局监管中心执法检查的参考依据”。一个企业的竟然可以制定行政执法的依据。这给人的印象是:政府也是统一营销公司的“一员”?而事实上,统一营销公司是由政府主导成立的一个政企不分的复合体,政府可以干预企业的运营,企业同时也充当政府的管理角色。这与政府的利益也是息息相关的。也就是说,由各个独立法人单位(景区)出资组成的统一营销公司,还要向政府上缴8%的门票收入。即每个企业在依法纳税之外,政府还要从企业自身的门票收入里提取8%,作为“旅游发展基金”缴入地方财政。另外,作为统一营销公司,本身要提取8%的日常费用,却不行使营销职权,为股东谋利,而是将营销权指定给五家国际旅行社代理商,并且还要给代理商付10%的代理费(约六百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大西部旅行社就是五家代理旅行社之一。这无疑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此外,由企业出资组建统一营销公司的上千万元股本,也用来修建统一售票大楼和安装门禁系统(即不允许各景点“私自”卖票的监控设备)等设施。这些行为在企业看来,无异于鸡飞蛋打。因为企业并没有这些硬件设施尤其是售票大楼与接待中心建筑物的产权,或者说产权模糊,毕竟地皮是政府的。

综上所述,自然引出了诸多难以预料的问题,从而导致“统一营销体系”的分裂。目前看来,一开始就无视公平的“一票制”,已使“统一”的形式形同虚设。两家景区(沙漠植物园与万佛宫)的退出就是例证。在市场经济时代,政府规范市场管理,净化竞争环境本是分内的事情,也是政府的服务职能。但如果忽略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一味地注重“政绩”,一味地扶强凌弱,其引发的后果是不堪想象的。《物权法》的颁布对此已经有很明确的规定。如果倒行逆施,干预、破坏市场竞争规则,助长垄断经营、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其后果已经不仅仅是利益搏弈的问题,甚至可以说,这是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倒退的行为,充其量也只是权利市场经济而已。

在脆弱的旅游市场面前,“一票制”稍有不慎,将摧残到丝绸之路旅游尤其是新疆旅游市场。而在这场利益搏弈中中,真正受伤害的,应该是一直被忽略的终端消费者——游客。如果吐鲁番旅游成了众多游客诟病的对象,那才是吐鲁番旅游乃至丝路旅游的一条“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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