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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男人有钱就变坏的制度因素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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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n 发表于 2005-4-12 13:36: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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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的一句话是: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两者好象是互为因果关系,又似乎与中国三妻四妾的传统有关。其制度因素是什么?如果才能通过制度建设改变这种使人变坏的状况呢?

在西方国家,男人对结婚通常非常谨慎,结了婚的男人要变坏通常受到两个方面的约束:一是需要配戴结婚戒指,以示已结婚,不好再欺骗他人,二是一旦离婚需要支付高额的离婚费用。因此,西方人在结婚前的性关系可能很乱,但一旦结了婚,就会有很大收敛,包二奶的现象很少见。这显然有助于社会秩序和人类自身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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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男人有钱 制度因素 结婚戒指 社会秩序 西方国家 讨论 因素 制度 男人 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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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nie 发表于 2005-4-12 20:54:00

很有意思的问题,佩戴价值是相当于发射信号,高额离婚费用是为了增加履约激励。但是,可以正面,在有些情况下,违约是对双方的帕累托改进。楼主说的制度难以解决这个问题,也许有另外的约束以便平衡?

期待大家高见。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藤椅
盛情难却 发表于 2005-7-20 11:19:00

从文化层面来谈:西方相对开放(包括性),我国相对保守(年轻人中我不知道,但至少文化层面是这样的)。所以,在那种文化制度下,他们双方了解的多。而我国双方了解的太少(常会有男的不知道养了几十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女人不知道男人想什么了;另一方面,对教授嫖娼、官员包二奶等现象,在现在中不少,可一旦发现,他们的命运从此就要大改变)。人的本能需求是无二致的,但在那种文化制度环境下,可以通过正式方式(正式规则)表达,我国只能通过非正式规则来表达。或者直接说,大家都是色鬼,但他们那种制度下,需求、效用等都已满足,而我国这种制度下一直压制了。所以有利益动力的小集团(说是小集团,是因为我相信多数人还不是色鬼,对家庭也没有背叛)在“正人君子”这个大制度环境下,无法寻求制度变迁。所以,我国的家庭事前的交易费用会低些,而事后的交易费用太高了。

个人观点,应该百家争鸣!

板凳
龚瑞 发表于 2005-7-20 11:59:00
至于说佩戴戒指是一种信号发射,也就是说认为已婚这个信号对于别的女人来说,是要回避的。可是中国的现象就更奇怪了,所谓男人四十一支花,女孩子大都喜欢成熟、已婚的男人,这.....................怎么解释?
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

报纸
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5-7-20 12:57:00
以下是引用龚瑞在2005-7-20 11:59:22的发言: 至于说佩戴戒指是一种信号发射,也就是说认为已婚这个信号对于别的女人来说,是要回避的。可是中国的现象就更奇怪了,所谓男人四十一支花,女孩子大都喜欢成熟、已婚的男人,这.....................怎么解释?

呵呵,说漏了一点,女孩子大都喜欢成熟、已婚、“有钱”的男人。

因为怕男人有钱就变坏,所以中国大部分地方都实行家庭主妇管财政的制度,男人要把工资卡交给老婆管理,工资全给了老婆自然无法变坏(不为老婆所知的灰色收入显然不会上交)。但有时候,也会有不良妇女,闲着爱赌钱或者卷款潜逃,难呐。

我想是不是可以由法律强制每个家庭必须在银行建立一个公共账户,存入双方收入,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能提取,有了法律强制性,谁敢异议,又不会伤夫妻感情。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地板
ren 发表于 2005-7-20 13:16:00

楼上所说的做法显然是不现实的。现在很多夫妇实行财务分帐,各管各的,从而可以做到好合好散。

但是,这种做法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就是夫妇俩谁都不愿意对家庭进行太多的专用性投资了,从事沦为丁克家族。

另一方面,中国法律不能保护弱者特别是妇女的利益,导致很多妇女为家庭奉献越多,结局越悲惨的事件大量发生。这或许可以用妇女为家庭进行了过多的专用性投资后,导致准租被丈夫的机会主义行为无情剥夺加以解释吧。

7
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5-7-20 14:50:00

我想一个家庭应该团结长久,不能以“好合好散”为目标。

可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如具体的行为准则,共有资产处置权等)若没有适当的法律规定,出现的问题总是更多。再则,如果夫妻之间无法互相信任,还不如趁早离了。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8
龚瑞 发表于 2005-7-20 15:21:00
确实阿,但是如果婚姻都是这么强制着干的话,有点恐怖!想想如果娶个妻子后,每天都是考虑这些问题,还要计算是离婚好呢,还是不离婚好?[晕!]。婚姻这种关系,应该在更多层次上由非正式制度发挥约束作用,不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强行规定。毕竟,大家的偏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如果一个北方的汉子到了买一瓶矿泉水都要向老婆打报告、双方协商来决定要不要买这瓶水(当然,前提是双方还要先按按计算器算算,是不是值得这么干?买水是对丈夫更有利还是对妻子更有利?)。现不说这样干交易成本是多少。这样的婚姻还要他干嘛??不如买一个储蓄罐,不是更好?[有灌水之嫌,莫见怪]
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

9
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5-7-20 18:23:00

呵呵,我不是说鸡毛蒜皮小事,是征对一些有大家产的而言。

不如修正一下:夫妻两人各拿出一半收入做为共用,各留一半自用。共用部分数量大的话应存入共用账户,数量少的话就交给家庭主妇或主男,使用中超支的话就向对方协商。不过,这样的话,男人有钱就变坏的问题又出现了。难,难,无法两全的。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10
ren 发表于 2005-7-21 17:13:00

当法律不能保护弱者时,一个社会是很可悲的。前几天看电视中有一个案例,是说一个男人做生意有钱了,开始在外头包小二。最后,直至与其结发妻子离婚。但是,离婚时他却说自己的钱做生意亏了,一分钱都没有给其妻子和儿子。

后来他的儿子上了大学,其前妻不得不靠捡破烂供养其儿子上大学。其前夫却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这是何等的法律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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