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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杂文报:伤天害理的“矿难最大受益者”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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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报:伤天害理的“矿难最大受益者”


红河水

“矿难”是个什么?念,那是人世间最悲惨的事件之一。几十人、上百人乃至数百人的生命,瞬间化为乌有。就在那一刹那,多少老人失去了儿子,多少妻子失去了丈夫,多少孩子失去了父亲。而时下的矿工,又多是来自贫困农村的青壮年,他们是一家的顶梁柱。“一个家庭摊上一个,这个家庭就毁灭了”(李毅中语,人民网3、8)。矿难两个字,浸透了人间的悲惨,写满了穷人的血泪。即使每一个死者赔偿不低于20万元,但也无法消解这悲惨和血泪。一场矿难发生,根本没有赢者,上至国家,下至职工,中间包括老板,即便是最黑的老板也罢,没有一个不是输者。

然而,在山西省宁武县,却出现了一个“矿难的最大受益者”,一个矿难大赢家,此人便是原县委副书记杨建军。2005年7月2日,山西省宁武县阳方口镇贾家堡煤矿发生瓦斯爆炸,36人死亡。当时主管煤矿的县委副书记李天恩及副县长李德生默许,死亡人数被确定为19人上报,而剩下的17具遗体则被分别转移到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和丰镇市。“二李”因此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被起诉。正是这个时候,杨建军填补了前者的空缺,由分管全县农业、宣传的副书记,改为分管政法和煤炭的实权人物。杨果然成了“矿难的最大受益者”,在仅仅一年多的时间里,他的钱财滚滚而来,突破了1000万元!

仅在上海一次便购置了249余万元的豪宅(4、4山西新闻网)。如此不堪的“最大受益者”,如此不堪的“公仆”,如此不择手段的狠贪猛捞,闻后令人浑身发冷,心里颤抖。

宁武县的“7.2”矿难,无疑是一次血的教训,那是用36条生命换来的。假如杨建军稍具良知,都应该深感责任重大,以壮士断腕之精神,痛下决心,铲断祸源,让那些无辜的“阶级兄弟”再也不能轻易丧命了。即使境界达不到这个层面,但鉴于前面两位“县太爷”为此而丢了官,为保乌纱计,也应该负起责来。然而,杨建国却没有这些“常规思维”,而是如饿虎下山,饿狼扑羊,狮子大张口般直奔金钱而来。在他分管煤炭很短的时间内,联手妻子、司机、女儿,便捞了个盆满钵溢。一个县委副书记,没有“老板”的资格,卖不成官;又仅仅一年多点,便突破1000万元。在我的印像中,还没有第二人,估计要创纪录的。需要说明的是,杨建国多是自己去要,比如以自己购房、女儿上大学费用高等理由向煤老扳伸手,煤老板再被迫向他巨额“上贡”。否则,煤矿便不合格。36具尸骨未寒,而他却由此迅速暴富。靠这样的人去对人民的生命负责,去减少乃至杜绝矿难,岂不是与虎谋皮?杨某把事做得伤天害理,这倒提醒那些善良的人们:切不可把时下杨建国之流的品行估计过高,他们的贪婪甚至没有底线,这一点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也真应验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句话,杨建军在当地朝野确被称为“饿虎书记”。一场矿难之后,一条条鲜活生命离去,并没有换来领导真正的“高度重视”,并没有换来堵住矿难再生的强硬措施,并没有换来矿工生产、生存条件的改善,并没有换来“以人为本”的大普及,而换来的却是:给一只“饿虎”提供了足够的成为“饱虎”的机会,养了一个狼吞虎咽的“坐寇”,这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啊!鲁迅在《记念刘和珍》里曾这样写到:“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此时,面对36条年轻生命的逝去,我的心情比当年先生的还要无奈,还要凄然。这件事也告诉人们,眼下的安全生产机制,还有很大的漏洞和死角;多只能寄托在人治和官员的道德上,制度取胜的含量很低。惰政、庸政、贪政,是安全生产的最大敌人。武宁县的李天恩、李德生渎职后换成了杨建军,而他比前者更“渎”,矿工们把安全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也只能是对天长啸两声,自认倒霉了。可见走出矿难的“多事之秋”,如何消除杨建军这样的贪官进而实现政治文明,实在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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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伤天害理 受益者 狮子大张口 任重而道远 山西新闻网 受益者 矿难 杂文 伤天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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