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帖子刚贴出来,就受到这么多关注,可见这是大家都关心的话题。
我希望我自己的身份不会影响大家的判断,当然,我更不可能影响政府的政策。很明显,教育行政部门追求政绩最大化的举措,是一定要将两年制进行到底的。
我认为,改革的趋势,“应该”是将“研究生”分类。从事学术研究的硕士应该尽可能有硕博连读的机会,而不从事学术研究的硕士应该学实用的东西。这点大家相信都不会反对,它其实就是美国的制度嘛。
我要强调的是,将不同职业取向的硕士生打包出售,实际上是让那些有志于学术研究的硕士生付出了额外的代价,导致了一个低水平的均衡。至少,为什么不允许学生自由选择两年还是三年?
多谢大家的评论,特别是sungmoo兄的。
顺便说,我一直欢迎教育主管部门的定位。美国没有教育部,我们的教育部恨不得连老师每分钟都讲什么也管起来。我们向美国学这个,学那个,最近又学什么“通识教育”。怎么不学美国讲师都可以带博士的制度呢?怎么不学美国教授治校的制度呢?怎么不学美国自由竞争的精神呢?怎么不学美国的高薪制度呢?看来,还是社会冲突论管用,这个世界离真正的“优胜劣汰”还差得很远,很远。不要问我有多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5 20:21:2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