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有,但没什么公有制”-----将公有的有存在、以法律条文予以制定展示社会,这是不是公有制?只承认现实,不承认上层建筑意识、法律对现实的反映, 真是个矛盾体。
-----------呵呵...........“制”就是“予以制定”?谁教你的?按你的说法,一个国家真是太多的制了,至少国有制与私有制同时存在,并列存在,就象毛与蒋并列存在于中国并且并列为王一样。
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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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继明----公有制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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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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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 <img src="static/image/smiley/comcom/3.gif" class="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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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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