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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even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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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中消协回应遭受的冷遇,称其是整个社会的尴尬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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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ying 发表于 2004-9-23 22:37: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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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08:15 中国青年报

  回应冷遇,打算把点评与抽查进行到底

  记者 程刚 实习生 周琼

  本报北京9月21日电

  “如果我们进行了点评与通报,却被漠然冷对的话,这不是消协的尴尬,而是整个社会的尴尬。”9月18日,针对此前媒体对于“中消协点评陷入尴尬境地”的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回应说。他强调,不管受到怎样的待遇,消协仍然会把这样的点评与抽查继续下去。

  董京生是在当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实木复合地板质量问题,向媒体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此前半个月内,中消协连续对银行业、汽车业和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设定的霸王条款进行了公开点评,如8月25日公开点评银行业“电话挂失不负责任”等六大霸王条款,9月12日公开披露商品房合同中开发商的违规行为。

  但中消协的重炮出击收效并不明显。据媒体报道,到目前为止,被点评的银行业只有浙商银行一家表示将修改银行合同条款。而被点评存有12项违约事实的“恋日绿岛嘉园”小区开发商至今未对业主们作出任何回应。有报道认为,行业冷遇让中消协陷入了尴尬境地。

  “那些商家(的反应)都是商量好了的,消协光说说有什么用?”正在“居然之家”选购地板的张先生说。此前,他通过当地晚报看到了有关消协披露“恋日绿岛嘉园”小区违规事实却并未得到回应的消息。

  “消协的点评并非完全没有作用。”董京生针对这种说法反驳说。他以汽车业与旅游业为例介绍说,关于汽车随车文件的点评公布后,47个汽车品牌所属的汽车制造商先后做出反馈,上汽、大众等生产商还立即纠正了随车文件中与法律法规相悖的条款。而在旅游业方面,今年“十一”黄金周,北京市将启用新的国内游合同,被该市消协所点评的旅游业霸王条款在新合同讨论稿中几乎全都避免了。

  董京生同时承认,在某些行业,消协的点评的确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但他强调,那些被消协点评的霸王条款,违反了《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是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谁都不应该漠然以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持续下去。”董京生说。但他表示这“需要一个过程”。

  至于为何点评不受重视?董京生认为原因有二。一是“能够制定这些合同条款的企业,不是一般企业,它们在产业上的强势直接导致了对消费者的漠视”;二是“消协作为一个社会团体,所能做的仅仅是提出问题,倡导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而不能针对这些霸王条款采取强制性措施”。

  长期以来,没有被赋予行政职权和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被认为是消协的两大“软肋”。董京生认为,这两大问题短时间内不可能得到解决。消协的性质属社会团体,决定了其不可能成为行政机构,行使强制性权力。而法律制度要做出调整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这也决定了消协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拥有诉讼主体资格。

  上周末,在通报对实木复合地板的质量检验结果时,中消协通报指出,有一家地板商家“欧诺佳”的样本甲醛释放量超过了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23 22:38: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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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Finance Financ 市场经济体制 尴尬 社会 冷遇 消协

fillsky 发表于 2004-9-24 14:49: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为什么消协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他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组织,我搞不懂啊
寒梅雪中尽.春风柳上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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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s1986 发表于 2010-10-28 08:58:18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消协没有权利,只有义务吗
叶子的离去,到底是树的遗弃,还是风的不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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