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as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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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讨论]权力的来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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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或权威 与权利的区别是什么?

哈特说,所有权是权力的来源。所有者拥有权力来决定合同未提及的用法(使用权)。

我要问,凡是没有规定的使用权或用法,物主一定有绝对的权力吗?

比如一个人租用一房屋,合同里没有规定或提及是否可以在里面看电视或是看书。合同签订后,期中,房主人说不准在里面看电视,也不准看书!他有这个权力吗?或许大家都能同意房主有权力制止承租人损坏墙面、有权制止安装附加设施。

不准看书,简直不可理喻,但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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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不可理喻 看电视 使用权 所有权 承租人 讨论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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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thinkingfans 发表于 2007-6-3 21:0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没有这个权力!!你看他不爽不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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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xias000 发表于 2007-6-3 21:2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如果说,没有这个权力(不准看书),那么“哈特说,所有权是权力的来源。所有者拥有权力来决定合同未提及的用法(使用权)。”就错了。

是谁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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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白浪一帆 发表于 2007-6-4 18:2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哈特的观点已经得到批判,他本人现在也在弥补理论上的漏洞。现有观点认为,权利(权威)的来源可以多样化,不仅是物质资产,还可以是通道、声誉等。你所说的是不完全契约理论早期的观点,最新的进展已经不是这样了。
水惟善下方为海,山不吟高自极天 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事到万难须放胆,宜于两可莫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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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xias000 发表于 2007-6-4 21:3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刚开始读哈特的书,恕我孤陋寡闻。

希望能给出几篇最新进展的文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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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聂辉华 发表于 2007-6-5 18:3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哈特在定义剩余控制权时,还是留了一手的,说“这种权力必须不与法律和习俗相违背”,呵呵。
Shleifer: Oliver, you look so funny!
Hart: What funny?
Shleifer: 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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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wailibin 发表于 2007-6-5 21:1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呵呵,的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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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白浪一帆 发表于 2007-6-6 16:4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xias000在2007-6-4 21:32:00的发言:

刚开始读哈特的书,恕我孤陋寡闻。

希望能给出几篇最新进展的文献。谢谢!

看一下Rajan和Zingales的文章,他们对GHM模型的挑战最激烈,论坛里有,可以找一下。另外,可以看一下聂辉华老师发表在《经济研究》第2期上的《不完全契约理论:一个综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6 16:46: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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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惟善下方为海,山不吟高自极天 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事到万难须放胆,宜于两可莫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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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xias000 发表于 2007-6-6 23:4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谢谢白浪一帆!

另问:GHM模型是指不完全合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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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xias000 发表于 2007-6-7 00:0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聂辉华在2007-6-5 18:33:00的发言:
哈特在定义剩余控制权时,还是留了一手的,说“这种权力必须不与法律和习俗相违背”,呵呵。

如果是这样,本人不得不认为哈特的定义不彻底,从而其理论不彻底,在逻辑上就不彻底,虽然该理论或许有某种程度的适用性。

要定义权力,就要给出权力的来源和界限。权力的界限问题应该就是权力的有效性问题(有效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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