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类说,官田和皇田明代就有。那么分类的标准是什么,说白了,就是看其所有者,皇田是皇室私人所有,官田则为封建国家政权所有,这应该是其分类的标准。接下来问,清承明制是无疑的,但是这个官田和皇田在清代发生了变饕蔷绞降谋浠恋鼐鸾ビ芍苯拥乃姓吖芾肀湮俗獾柚频募浣庸芾怼5亲艿奈侍獾男灾拭挥斜浠此兄莆侍饷挥斜洹T倮纯垂芾砘梗渌得鞔鱿至嘶侍铮腔Р俊⒐げ抗芾淼牟糠趾突实鄣墓芾砘故欠掷氲模ゲ桓缮妗;适业耐恋兀绶醯耐恋厥浅な饭芾恚飧龉僭本哂辛矫娴男灾剩环矫嫠钦焦僭保硪环矫嫠彩欠醯乃饺斯芗摇5搅饲宕飧龉僭币丫傥饺斯芗业男橄蔚夭剑静还芾矸醯耐恋兀比磺宄跽飧龉僭笔怯惺等ǖ摹S赫逼冢谛值苷谖窀娜ɡ鸾ゼ哟螅醯哪攴詈屠鸾ゴ媪嘶侍锏氖找妫行┓酰静恢兰嵘系奶镒谀模还匦摹5钦獠淮砟谖窀娴墓芾碚庑┨镒导噬希鸪醴鹾透髌斓氖勘嬖谀持种髌凸叵担孀攀奔涞谋浠勘鸾ビ筛鞯刈ぞ似斐す俟芾恚浅す俣云煜伦返娜Υ蟠笤黾樱哂惺导实男姓芾砣ā;痪浠八担耸惫僮导噬弦补芾砹送踝劣谀谖窀耆皇敲迳系墓芾砣ㄕ吆突实鬯刑镒闹苯庸芾碚摺>俑鍪道宕榛墙醪炱斓幕首淖犯镏埃耸履谖窀⒉桓缮妗?此凉城县志内容)这说明一个问题,皇庄不一定是内务府所管,否则非内务府的将军,属于行政官员,如何能不通知内务府办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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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庄头人家,你会看到大门前面挂着虎头牌,怀璧先生你明白其中的含义吗?这种牌子上的内容为属于某旗,拥有极高的名誉,另一方面,任何高于庄头的八旗长官都可以节制庄头,庄头并不是每地均设,也没有品级,根本谈不上什么官阶,一些地方的马厂管事的长官并非庄头却是正式僭保泳牌贰U饩褪鞘率担迨犯蹇刹椤U饩褪俏业牟怀墒斓幕骋傻囊谰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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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恐怕正因为所谓王庄虽然形式划归诸王,但事实上仍为皇帝所有,才会出现你所谓的不知其庄于何处的且不关心的问题。
二,你说了这多,根本看不到你所依何据,看看下面几段话罢:
1.“清朝统-治-者在建立全国性政权的同时,采用暴-力手段在关外盛京及其周遭地区,以及关内直隶地区,大量圈占和接受投充,掠夺了大批土地,然后在八旗内部按等级进行分配。这些土地通称为旗地。为了长期稳定地对旗地有效地进行管理,又按照皇庄、王庄、官庄、旗庄的区分,分别设置名为庄头的管理人员。庄头负责管理庄内的田土,督促耕作以及招佃分租等事务,他们对于代替皇帝管理财务产业的内务府,以及各领有庄园的权贵藩邸、官府、旗地地主应该定期定额上缴包括粮食、禽畜、果菜等实物,以及现金银两等款项,作为本庄的生息钱粮。庄头还要负责对本人亲族(被称为亲丁)、庄内服役人员(被称为壮丁)的管理和约束,负责安排他们的生计(被称为瞻养),派遣他们承担指定的公差劳役。庄头又分为由内务府派充和投充两大类。派充的庄头是由内务府辖属下的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会计司、掌仪司、营造司、广储司、都虞司等分别派遣前往管辖各庄园的管理人员。由内务府分发给各王府、贝勒府等藩邸或官府领有庄园的庄头亦属于此类。投充庄头则是在暴-力圈占形势胁迫下,一部分原土地所有主为逃避被圈,谋求取得庇护,被迫带同土地投充到内务府或其他满洲亲贵,甚至一般旗人属下,土地所有权即归被投充者,而原地主仍保有耕作使用权,除定额定期向被投充者交缴租息外,仍可享受剩余的收益,但他们的身份已变为投充庄头。” ——《庄头家谱》与清代对旗地的管理
看来惟投充者的土地,才是对被投充者具有一定意义的所有权,而投充者缴纳的所谓租息,至少在最初的形式上几乎就是一种保护费。诸王具有充分所有权的土地,何以由内务府派遣管理者?
2:“《庄头家谱》是在清中叶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经内务府总管大臣等奏请高宗皇帝批准设立的。据宣布,设置此项专门谱牒的原因是:‘设立庄头、投充等家谱,原为伊等遇有缺出更名顶替时,照依家谱支派,考查丁册姓氏安放,以免遗漏舛错之虞。’(参见《刑科题本·斗殴类》、《莺囚招册》” ——《庄头家谱》与清代对旗地的管理
3,“满洲圈占以后,起初分给八旗贵族、军官及兵丁。贵族、军官用包衣耕种,包衣是俘虏、买卖、投充来的家内奴隶,因此这是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是一种倒退的现象。引起了包衣的反抗,使之不能维持。于是清朝政--府改变它的经营方式,组织农庄。庄分大庄(地420-720亩)、半庄(地240-360亩),近情况拨给八旗王、公、宗室,由内务府统一管理,将所收地租分给王公宗室。”——清代的土地制度
由上可见,诸庄田归内务府管辖,且庄头的由其派遣(投充者除外),绝非郑先生一家之言。再看一段:
4。“旗地刚刚建立,就出现了农奴的逃亡和反抗,土地抛荒,生产锐减……许多八旗士兵不得不出卖他们占有的小块土地,发生了大量越旗交易和民典旗地的现象。清政--府多次动用国库的巨额资金回赎旗地。……”(注,土地经营方式的变化即始于此)——〈简明清史〉(一)
最初所谓分配给普通士兵的土地都是由国家赎回,可见其土地所有权的实质归属。所谓各旗人对土地的所谓所有,不过是通过其收成而为一种变相的奉禄(另出于政治军事上的需要)——即所谓“入旗士兵的生活和军事装备的需要,都取自这块土地上的收入。”——《简单清史》(一)(可见大清会典)
三,庄头形式上属于某旗,并不等于其管理的田庄实质上属于某旗。更不要说隶属关系了。而庄头有没有品级与其归谁管辖无关。
四,归化城乃屯兵之所在,将军位高权重,无视内务府而处置辖区各色非直属人等毫不奇怪。古之带兵将军时有杀监军者,以你的逻辑,那监军倒也成了将军属下了。因此这不等于就支持了你的观点。更不要说,庄头事实上分为内务府派遣和投充两类——很难说那不是后者。而即使是投充讨庄头,由其设置家谱的目的来看,最后也由内务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