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了李子旸 冀志罡先生的一篇新作,很有启发,尤其对我们分析问题大有裨益。
特作为经济学教育栏贴在这里。当然希望“批评者们不要把自己的智力退化到小兔子的水平。呵呵。开个玩笑。好好看看吧
必须承认,自由主义者内部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观念分歧,一部分人开始远离自由。他们指出这样是为了民主和宪政。意见分歧从来都是知识进步中的正常现象,但问题本身不容忽视。究竟谁对中国现实的认识更正确?更富有启发性?谁正确地看到了历史转折中的中国的真正走向?
经济学是研究人类行为的实证科学,而并不限于狭义的经济行为。经济学家把人类行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认为所有的人类行为遵从同样的规律,可以使用同样的分析工具。有人贬之为“经济学帝国主义”,但在我们看来,这才是经济学的本来面目。
这种研究方式被批评者概括为“物质主义”,认为这是“经济学自其诞生起就固有的内在局限性”。这种指责莫名其妙。诚然,当批评者按照他的方法,不按照统一的规律分析各种人类行为,而是把人类社会割裂开来进行分析时,例如,避免以“物质主义的心灵”来思考宪政问题,他看到了难以忍受的弊端,进而认为自由主义者已经走入死胡同。可是,在自由主义经济学者看来,这只能说明他缺乏历史眼光。
工会:经济性与政治性结社
如果要选择一个这类批评者思维混乱的典型,工会问题也许是最合适的。
一般地性看,工会是指工人的自发结社。那么到底什么是结社?是不是只有那种被政治激情所鼓动、要展开对敌斗争的聚集才叫结社?而那些为了经济利益的自发结社——比如人们通过契约结合成一个企业——就不能算是结社?
现行的中国法律禁止罢工,工人也很难自行组织政治性工会。这些都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批评者指出,这种法律是片面保护资本家的利益,仅仅满足了经济增长的需要,是为了物欲而牺牲人权。一言以蔽之,是在妨碍公民自由结社的宪法权利。而那些对此熟视无睹、甚至加以支持的自由主义者,是在“恐惧根本就不存在的工会”,“把一切呼吁保护劳工基本人身、结社、言论自由的行为,视同反对自由市场”。
显然,他们只想到了政治性结社,而这的确是西方式工会的常见形式。这种工会以集体的形象出现,以政治斗争的方式,从资本家那里为工人争取更好的待遇。人们相信,只有依靠这种工会,单个工人才有可能改变面对强大资方时的孤立和软弱的地位。
在我们看来,这些批评者弄错了基本的事实。在西方,工会普遍拥有高于普通社团的政治特权。法国的货车司机可以封堵高速公路,用绑架公众的手法强迫政府和雇主为自己加工资;韩国的农民雇人示威,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和断指作秀来博取廉价的同情;美国的汽车工会则干脆包围工厂,禁止非工会会员入厂工作,以此强迫雇主加薪……我们要问,这样的工会,可是这些批评者们所向往的?这样的工会,是在维护还是破坏自由?
而历史的经验更表明,批评者们所强烈主张的那种工会一直在破坏工人的处境,而不是让他们生活得更好。与一般的臆测相反,真正改善了工人处境的是资本家,而不是享有政治特权、常常与黑社会勾结、可以随意胡闹的工会。那些看起来轰轰烈烈的工会斗争不过是让工会领袖和少数政客捞到了好处而已。
以为工人结社仅仅意味着这种政治性工会,表明论者对相关社会问题缺乏深入的了解和思考。明显的事实是,在没有政治性工会的情况下,工人们也并不是单打独斗。实际上,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各地就自发出现了大量的民工社团。这些社团往往以同乡关系为纽带,共同来到城市打工,其带头人负责承揽工程。这种社团的作用,不就是代表工人集体谈判、集体议价,并监督资方履行合同吗?虽然他们的名字不叫工会,但除了没有西方式工会的政治特权以外,其他方面——例如代表工人与雇主集体谈判——与一般工会毫无二致。由于工作关系,多年前我曾与类似的民工组织有过接触,并对他们的合作细节有相当了解。反对者们可有耐心听我细说一二?
按照这种更广泛的结社定义——既包括政治性结社,也包括经济性结社——就不得不承认,现行法律政策对中国公民结社自由的破坏并没有批评者所说的那样严重。对结社进行这种更广泛的理解并不是在玩弄文字游戏。只有依靠这种更一般的观察视角才能更全面地认识中国的现实。按照这种定义,不难发现,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人的结社权利确实被破坏殆尽了。而改革开放进程的启动,首先就使中国人重新得到了经济结社的权利。而且,在随后的二十多年中,中国人的这种结社权利不断得以扩张。人们自由缔约组成企业的权利越来越充分,各种非企业社团也大量涌现。批评者将之挖苦为“政府恩典下的放任、甚至放纵”,对此我们不能同意。诚然,现实与理想状况还有很大差距,自由主义者也一直在鼓吹更充分、更可靠的结社权利,但在维护和发展公民宪法权利上,毕竟已经出现了巨大的进步。这不是在为统治者辩护,这是在为发展方向辩护。
当然,我们并不反对工人组织政治性工会,条件是他们不能拥有任何政治特权。而批评者所强烈主张的,正是要求法律赋予工会以超过普通社团的政治特权,允许他们像西方式工会那样,随意绑架政府和公众,甚至以侵犯企业产权的方式逼迫资本家加薪。这些批评者以为,只有这种结社权利得到伸张,才谈得上公民宪法权利的伸张。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工会有什么理由获得政治特权呢?以保护自己的权利为借口,侵犯他人的自由权利,这种工会,的确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我们理解批评者对于政治激情的向往。整个中国的教育和公众舆论都在向人们灌输这种偏好。但必须指出,无论是政治性结社,还是经济性结社,其目的都在于追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在政治性工会内部,也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也有组织成本和管理成本,也会出现委托—代理问题。而且,如果说可能存在那种欺压工人、违反合同的资本家的话,那么,同样可能存在贪污公款、与官员或黑帮勾结的工会领袖。人性都是差不多的,并不会奇异地在此处善,而在彼处恶。
政治性结社是一种重新分配财富的工具,而经济性结社是一种创造财富的工具。显然,工人更需要的是创造财富,而不是重新分配财富。历史经验表明,只有更高的生产效率,更多的投资,以及更多企业的创办,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工人的收入水平。有权以组织罢工的形式随意撕毁合同的工会并不能提高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充其量只能增加少数工人贵族的收入,而代价是其他工人的利益蒙受损失。
我们认为,这种拥有政治特权的工会,不应该被法律所允许,就像法律不允许资本家在工厂中实行奴隶制一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们基于经济利益结成的团体不应该被其他人,比如某个政治团体随意破坏。自愿达成的契约——这是人们组成经济团体的必要条件,缔约各方都应该遵守,任何一方都不应该享有随意毁约的特权。
这些主张,不仅符合自由市场的原则,也完全体现对公民宪法权利的保护。假如批评家为此而指责自由主义者,那只能说明,是他们而不是自由主义者希望为了某种目的而破坏法治。
经济学研究表明,在促进和保护工人利益方面,工会的效能远不如企业和市场竞争。不理解这一点的人就不理解市场经济,甚至不理解现代社会。事实上,除了高谈阔论的知识分子以外,普通工人对于政治性结社这个奢侈品的兴趣远没有批评者们想像的那么大。人们更希望进入一家好公司,而不是组织一个好工会。当某报记者义愤填膺地指责富士康是血汗工厂的时候,工人们的选择是支付介绍费以挤进该公司。对工人们来说,尽可能多地创造财富,而不是试图从别人兜里掏钱,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生活。
批评者也许会说,这又是在以物质追求代替宪法权利。可是,假如按照批评者主张的那样,某些人在工会的旗号下就可以自由撕毁合同,那不是在破坏另一些人的宪法权利吗?为什么这后一种对宪法权利的破坏就应该受到青睐和鼓励?
我们当然看到,目前中国政治性结社的宪法权利还很不够,应该继续健全。在主张政治改革亟需加速这方面,自由主义者与高调的批评者们并无分歧。但自由主义者坚持认为,保卫某种宪法权利不能以更大范围地破坏其他宪法权利为代价。那样,我们既得不到财富,也得不到权利,更得不到自由。
经济增长、自由扩展与制度演进
批评者指责说,“他们的注意力基本被耀眼的经济增长所吸引……经济学家自一出现就关注着物质,GDP被发明出来,整个世界也已经习惯于用物质性的经济增长来衡量一个国家的表现。”
这种指责至少在两方面是站不住脚的。一、GDP崇拜的实质是数字崇拜,而这是我们一贯反对的;二、以市场价格为参照的真实的经济增长,其背后必然包含着自由的扩展和制度的演进,没有看到这一点的是恰恰是这些批评者,而不是我们。
经济增长通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的财富增长水平。这种财富增长,代表着民众实际享用水平的提高。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如果是真实的,则那里的人们生活水平就必然得到提高。还必须看到,经济增长与用来衡量它的统计数字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而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一切财富来自交易。只要交易发生,财富便创造出来,而不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不算是财富。
价值与财富是两回事。不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虽则不产生财富,但并不等于没有价值。你与另一半享受家庭生活,对你而言无疑有很高的价值,但他或她却不能构成你的经济财富。
GDP是用来衡量经济绩效地统计数字,这么说并不意味着GDP能够完整准确地衡量出经济增长的实际状况——承担了任务,并不等于任务完成得好。我们向来反对用一个干巴巴的数字来衡量经济增长,批评者显然歪曲了这一点。
批评者们声称,“计划经济在其建立之初实现了短期内的快速经济增长……”。这是对经济增长的极为肤浅的理解。要命的是,他们不仅坚持这种肤浅,甚至还将之强加在我们头上。
计划经济下强迫产生的所谓经济增长,只是产量的增长,由于缺少自由交易条件下的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的经济效率根本无从衡量。说的直白一点,计划经济的确能生产很多东西,但那到底是财富还是浪费,没人知道。这一点,在哈耶克经典的《社会主义的计算》(《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P175)一文中,已有过经典论述,我们建议这些批评者重读此文。
德国与苏联都曾经在计划经济下实现过所谓“快速经济增长”,但他们都表现为产量的增长,以及官方定价下的统计数字的增长。由于没有自由交易产生的市场价格,我们无法知道这些产品是否满足了人民需求,以及满足到什么程度。这样的经济增长,不过是数字游戏而已。
与此相反,中国的经济增长拥有市场价格的参照,从而是真实的经济增长。这种增长,必然与自由的扩展与制度的演进相联系。仅仅看到经济增长,甚至仅仅看到GDP,却没有看到其背后的自由扩展与制度演进,是这些批评者的最大谬误。选择单一视角的是他们,而不是我们。
逻辑上,经济增长只能来自自由的扩展。而一个普遍的误解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是政府“促进”的结果。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更一般的说,政府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吗?
如上所言,经济增长是自由交易的结果。交易越顺畅,交易的质与量越高,一个国家就越富裕。一个开放的经济体,例如美国,由于人民能够相对自由的进行交易,因此拥有更高的财富积累和生活水平;反之,一个封闭的、人民自由交易的权利广受限制甚至被完全剥夺的经济体,则表现为贫穷和饥饿,例如我国东面的那个小国。
因此,政府并不能促进经济发展。而人们之所以有这种错觉,是因为过去的经济落后源于政府对自由交易设置了过多的制度与政策障碍,而一旦这些障碍的一大部分被消除,人民的交易与创造热情便被激发出来,于是经济出现快速增长。准确地说,中国政府其实并没有“促进”经济增长,他们只是减少了经济增长的障碍而已。
对经济增长的肤浅理解,误导了很多人,其中就包括我们的多位朋友。是到了彻底澄清这些问题的时候了。
此外,人们也常常高估了中国的经济成就——例如张五常,并低估了中国在制度转轨方面的成果——例如那些批评者。
只要抛开耀眼的统计数字,认真地观察普通中国人的实际生活水准,不难发现,就城市居民而言(不限于户籍人口,而是所有在城市中工作生活的人),他们的实际收入水平很可能比统计数据显示的为高;但农村人口(指实际在农村劳动生活的人)目前仍占总人口至少半数以上,工业化与城市化远未完成,经济成就无论如何不应被估计过高。
而在制度转轨方面,实际的变化却远远地超过了形式的变化。批评者们之所以指责中国的改革是坡脚的改革,是只有经济增长而缺乏制度转轨,正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到地方竞争对政府行为的深刻影响,更没有看到30年对外开放对全社会思想意识的根本性颠覆。
他们执拗于文本,而看不到现实;他们只看到了水面上冰山一角的坚如磐石,却不知道水面下的冰山主体已分崩离析。深刻的制度转变其实一直都在进行,唯一缺少的是在宪制文本上的最终确认。在这个时候,鼓励政府的积极干预,鼓吹在发达国家已濒临破产的福利主义,不仅是对公众舆论的误导,更可能将中国引入歧途。
福利主义陷阱
社会解决方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促成更多财富的创造,一种则是致力于重新分配财富。国家福利体系就是一种财富再分配方案。
我们很怀疑国家重新分配财富是否有任何坚强的道德依据。所有的分配方案其实都反映了某些人的偏好。让全社会都满意的再分配方案是不存在的。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自由主义者反对的仅仅是由政府主导的、以强制为基础的国家福利体系。对于私人举办的、以自愿为基础的社会福利体系,自由主义者热烈欢迎。实际上,后者正是广义市场体系的一部分,是人们自愿协作的一种方式,是市场巨大能力的另类展现。
庞大的国家福利体系已经成功地使许多曾经富有活力的经济体陷入了可悲的停滞和萎缩状态,例如瑞典,连曾经是欧洲经济火车头的德国都因为沉重的福利体系而步履蹒跚。对于这种明显的现实,自由主义者及其批评者得出了几乎相反的结论。
自由主义者认为,如果说对于这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国家福利体系都成为不堪重负的包袱,那么,对于人口渐趋老化、经济远未发达的中国,国家福利主义则简直可以称为一种危险了。现在建立庞大的国家福利体系,当然可以获得廉价的喝彩,但首先会压制经济的活力,其次会在未来形成难以解决的社会难题,直至引发严重的社会动荡。
批评者却认为,发达国家的经验对于中国没什么借鉴价值。他们气愤地指出,在现在的中国,自由主义者对国家福利的反对,必将导致“首先失去福利的正是最贫困的人口”。
批评者还声称,“大师们反对福利国家,但他们永远不会反对政府向不能维持自己生活的人提供某种基本福利。”这些大师肯定不包括米尔顿·弗里德曼,因为弗里德曼直截了当地反对把福利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也就是反对由国家对福利加以保障。他明确指出,其他人的自愿帮助是解救那些不太幸运的人的最好办法。对此,许多人想必会报以嗤笑。这是不是太天真了?更有人认为,中国人是缺乏宗教关怀的民族,指望这样的民族自愿行善是行不通的。
不能不说,这是对中国人的极大蔑视!令人感到困惑不解的是,这些蔑视中国人的人,却对一部分中国人——中国官僚抱有极大的信心,相信他们能够无私地、有效地帮助穷人。换句话说,在同一个体系内,他们对人性进行了两种假设:当人们是非官僚时,他们自私自利、无恶不作、毫无善心,而一旦他们进入官僚体系,就立刻变得大公无私,仁爱无比。
据说官僚们所以会特异于常人,是因为他们会受到有效的民主监督。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假如人们能够通过几年一次的一揽子投票就对遥远地方的官僚实施有效的监督,那么,为什么他们不可以通过简便得多的随时的自愿捐献来有效监督身边的慈善机构呢?
对于那些坚持蔑视中国人的人,有必要请他们注意一个历史事实:1930年代早期,上海民间慈善机构的总开支已达到了同期市政府总财政开支的四成!事实上,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上海已形成了行政机构负责治安和城市建设,民间负责社会福利,教育和医疗则由双方共同参与的分工局面。这种民间慈善事业的发达程度,恐怕是当代那些习惯于政府包办一切的人难以想象的。历史告诉我们,中国人决不是拒绝慈善的人群。
当然,如果政府垄断所有的慈善机构,甚至包庇纵容那些贪赃腐化的“基金会”,想要人们继续把钱捐给蛀虫是办不到的。不久前,广东潮汕地区遭遇台风灾害,广州的多个小区捐献了大量财物,出于对官营救助机构的不信任,他们自己组织车队将钱物运往灾区,就是一个显例。
而中国目前的现实恰恰是,福利问题的市场解决手段——私营保险机构和民间慈善机构受到极大的压制,甚至根本不能存活。公民宪法权利在这里受到了破坏。而政府却大力建设垄断性的国家福利体系,从社会征收了数以万亿计的财富,并由几乎不承担责任的官僚任意支配和使用。
自由主义者为此忧心忡忡,并明确反对这种局势的进一步发展。他们主张,就像国企退出经济市场一样,政府也应该尽快退出福利市场。福利问题的解决只能依靠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拓展。市场竞争、包括慈善机构之间的竞争,将会打造出真正承担经济责任的、有经营能力的福利保障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在不损害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为中国人的未来建立起充分可靠的保障。至于社会最底层的民众,一方面政府必须为历史上的错误决策承担责任,这与政府“兜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同时,假如没有来自政府和道德家们的干预,在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方面,民间慈善机构能够比政府做得更好。
批评者对这一系列观点进行了严厉的抨击。他们认为,自由主义者的主张将无可挽回地导致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底层的穷人将首先成为牺牲品。
这种抨击基本上来源于没有根据的想象。假如人类真的是那样无情,视他人为地狱,绝不愿意帮助他人,那么政府的任何福利体系都将难以立足,而民主的发展只能加剧政府的这种无能。由无情的人选举出的官员怎么可能大力执行助人为乐的法律政策呢?
假如人们是有情的,不会对他人的困苦熟视无睹,那么,与政府强行征收、任意分配相比,慈善市场——也就是竞争性的私人慈善机构——将使得人们的善心得到更大发扬的机会。如果说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时,市场表现出了政府难以比拟的优势,那么,在满足人们追求其他利益——比如助人后得到的道德满足感——时,市场同样拥有着政府难以比拟的优势。
自由主义者看到了这一点,而批评者则没有看到。于是,他们之间产生了分歧。问题是,到底谁的主张更有利于穷人呢?
对张五常与自由市场的误解
张五常对制度转轨的评论被批评者们广泛抨击。他们似乎看到了一个颠倒黑白的人。居然说出这种话,只能说明发言者已陷入“最狂热的迷信”。他竟然迫不及待地宣告,在中国建立自由已大功告成。
这种理解的简单和偏执是显而易见的。让我们看看张五常到底说了什么。他说的是,“我认为现在中国正在浮现的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我知道的最好的制度。”
注意,他说的是“正在浮现”,不是已经浮现;是动态的期望,不是静态的指认;是将来时,而不是现在时。批评者们应该知道——许多因这句话而责难张五常的人也应该知道——中国是一个转轨国家。在转轨尚未完成的时候,一切都在未定之天,而把将来时硬当成现在时来批判,这不是误读是什么?
问题的重点在于,从市场交易自由的角度看,中国至少在某些地区和某些方面,要优于美国。而且,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中国也很有可能实现更广泛的、超过美国的经济自由。注意,仅仅是可能。
张五常表达的真实意思,是以中国目前摸索出来的制度,有机会在将来演化出一个他所认为的最好的制度。他指出了可能性,表达了期望,仅此而已。
而这种期望,是完全可能落空的。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行政垄断与价格管制渐次回潮,政府支出也在快速增长,行政干预更一浪高过一浪,张五常已经不止一次的对此表达了忧虑。看不到这些,却执拗于某个夸张的语汇,是基于政治正确的急躁否定,而全然没有审慎地思考。
由于同样的原因,对自由市场表示憎恶正在成为最时髦的公众舆论。但这种憎恶,不是建立在正确理解自由市场的基础上,而是完全建立在误解甚至曲解的基础上。
让我们暂时离开经济学,从价值观的层面谈谈对自由市场的理解。首先,自由市场不是什么人造的怪物,恰恰相反,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行为集合。自由市场是人们基于相互的需要,不受人为阻碍地进行互利互惠的交易。这种交易,打从宪制诞生之前,甚至国家诞生之前就已经长久的存在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根本不存在什么“建立”自由市场。自由市场只能“恢复”,而不能“建立”。三十年来的所谓改革,一言以蔽之,不过就是恢复了公民的自由交易权而已,尽管恢复得尚不充分。
对一个自由主义者来说,信奉自由市场,根本不需要什么经济学。相信自由市场,就是相信自由,就是相信每个人的自由选择,仅此而已。遗憾的是,许多自称自由主义的人已经从这个最基本的立场后退了。
至于公众,则干脆将改革开放以来权力之手尚未完全退出所带来的种种弊端,一古脑的算到自由市场的头上。他们忘了,假如不是在权力威压下依然顽强成长的自由市场,我们恐怕连今天这点微薄的发展成果也享用不到。
当然,批评者也许会辩驳说,他谈的已经不是抽象的自由市场,而是实实在在的制度基础。无庸讳言,自由市场的普遍扩展与成长需要严密的制度基础;更无庸讳言,最好的制度基础,就是宪政与法治。
我们从未轻视宪政法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事实上,当我们具体的反对某个强化经济管制或行政垄断的政策时,当我们反对福利主义和无原则的顺应民意时,我们清楚地意识到,那后面有着一个缺少宪制约束的权力之手。
宪政转轨的路径问题
如果说在中国改革的初期,人们还看不清未来的发展目标的话,那么,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实践,至少在自由主义者那里,未来的发展目标已经十分清晰:坚强的产权保护,受到严格限制、但在限制范围内拥有足够能力的有限政府,非暴力的政治过程,独立的司法体系,充分的言论自由等等。但是,依然不明确的是,怎样从此岸走向彼岸?我们并不知道,对于一个还没有被束缚的统治者,人们怎么把他们关到笼子里去?路径选择远比目标更重要。
如果以理想衡量现实,自然会看到一大堆难以忍受的弊端。可是,看到并指出中国社会存在的弊端并不难,难的是洞察现象背后蕴含的发展趋势。事实上,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许多现在看起来很崇高的事物,推动他们出现和发展的力量,其实并不那么崇高。
作为自由典范的英国宪政,起初不过是国王和贵族之间彼此争夺利益的结果。以现代眼光来看,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被排斥在这个过程以外。但正是统治者之间的这种彼此争夺,最终实现了对权力的有效束缚。
天才的美国宪法被认为是奠定美国自由的决定性基础,但在制定这部宪法以及以后的很长时间内,美国的国父们——世界公认他们是自由和宪政的忠诚捍卫者——故意将奴隶问题加以搁置,继续放任这种不公正的、丑恶的制度存在于他们的国家。虽然他们在很大程度上预见到了奴隶问题未来将导致国家的内部冲突,但为了使宪法获得通过,为了将南方的蓄奴州拉入联邦,他们依然选择在这个问题上保持沉默。
这些成功建立起宪政的国家,实际上都经历了种种的冲突,甚至丑恶。基于这种历史经验,在中国面临路径问题时,自由主义者就应该努力探寻社会现实背后的真实趋势,而不是急于根据完美标准去对社会的发展提起道德审判。
自由主义者珍惜目前这种发展的局面,不愿轻易地加以否定和改变。自由主义者不认为社会是简单的实验室,应该按照纯洁的方式走向完美。我们不认为任何人能够设计或者发现道德上无可指责的发展路径。那正是哈耶克所反复批评的理性僭越。
当然,自由主义者也不盲目地歌颂现实。自由主义根据经济学和历史学研究得出的自由社会的原则来判断现实。假如社会的发展在基本的原则上符合自由发展的趋势,自由主义者并不主张此时大动干戈地铲除丑恶。丑恶固然难以容忍,但如果铲除丑恶有使自由进程中断的危险,那代价未免太大了。不知道这算不算物质主义综合症?
具体到中国的现实。在原有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下,任何有利于瓦解这种集权,同时又有利于民间经济力量扩张的趋势,都有利于未来目标的实现。遗憾的是,这些瓦解集权的力量,肯定不会都符合道德的要求,其中想必充斥了野心、阴谋和丑恶。但我们注定只能面对这些。任何人都不能跨越历史。
张五常发现了中国各地方政府之间的激烈经济竞争。这种地方之间的竞争,不仅极大地激发了经济活力,而且很有可能创造出宪政转轨的中国方式。对于一个曾经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来说,这完全可能是一种低成本的转变方式。
美国的宪政体制很令人向往,但也很容易使人产生错觉。为美国宪政所折服的中国人,常常想当然地认为只要照搬一套宪法,再赋予最高法院以宪法裁判权就可以实现宪政了。但世上岂有这么便宜的宪政?
许是美国历史读多了。那五十几个立宪议员关在费城的一间屋子里闷出来的美国宪法,在许多中国知识分子眼里已经具有了某种神话色彩。仿佛只要出几个先知般的人物,弄出几张纸,宪政大计就可以一夕功成了。而他们孜孜以求的,就是成为这样的先知——恕我直言,他们中的部分人,已经自许为这样的人了。
我们不看好这种一厢情愿地想像。宪制既然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它的建立就必然要经过无数的摩擦与讨价还价。任何一蹴而就的幻想,要么是不现实的,要么是极端危险的。在我们看来,好宪法是磨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急躁于事无补。上个世纪的多次教训,今天的人们不应该忘记。
批评者动辄提出“自由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指控。以赛亚·伯林说过,人性犹如弯曲之木,不能强行取直。看到批评者对自由主义者的指责,不得不说,我们也看到了宪政原教旨主义者。
他们宣称要“忘掉经济学”。他们对宪政有一种标准的设想,认为建立宪政仅仅需要政治领域的举措,例如议会立法、投票选举等等。他们等不及通过权力之间的彼此互动达成对权力的真正控制。他们以为控制权力需要的只是决心和勇气。他们不理解自由主义者为什么要忍受丑恶。对于产权保护,他们也认为那只需要一纸法律就可做到。他们不知道,法治要想真正活在人们心中,要么是因为有深厚的历史传统,要么是因为长期的社会博弈达至了稳定的均衡。产权保护不是仅仅依靠建立一支司法队伍就可以实现的。
在经济增长中,宪政原教旨主义者仅仅看到了物质财富的增加,而自由主义者同时还看到了背后的制度演进。自由主义者认真看待这种演进,与历史上的其他人类社会进行深入的对比研究,以期从中找到规律性的因素,并以适当的方式维护和促进制度演进。而由于没有看到经济增长背后的制度演进,宪政原教旨主义者当然认为经济增长存在着许多“局限性”。
批评者们对物欲投以鄙视的目光,试图唤醒那些沉醉于“物质主义综合症”的人们,宣称有更伟大的事业等待他们去奋斗。他们指责自由主义者在推动政治变革方面无所作为。不得不说,在这种言论中,凸显了董卓式的哲学:“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自由主义者可没有这样的豪情。他们不愿为了完美的政治形式而去干扰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宪政原教旨主义者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他们忘掉了经济学,从而失去了对人类行为与社会现实的把握能力,剩下的就只有简单的价值判断和急切的道德谴责了。王小波曾经说过,世间最容易的事情就是价值判断,连小兔子都会。在小兔子看来,大灰狼坏,兔妈妈好。批评者们最好不要把自己的智力退化到小兔子的水平。所以,还是不要忘掉经济学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