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一题:
某矿开采铁矿石和锰矿石两种,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分别为10元和2元,由于种种原因,未分开核算两种矿石的课税数量。该矿六月份销售矿石共1000吨,其应纳税额应为多少?
按照教材规定不能分开核算课税数量的,适用高税额,即按所有矿石10元征税:1000*10=10000元。
问题是:按教材还应该对铁矿石按规定税额的40%征税,最终是不是还要乘以40%?
有些中华会计网校的教材,梦想成真系列上不乘,各位注会考友和各位会计高手有何看法?
楼主: 1考成功
|
1579
0
[税务实务] [讨论]一道有意思的注会题 |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