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没有根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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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讨论] 闯红灯为何成了正常的社会现象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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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根的草 发表于 2007-6-16 13:52: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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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闯红灯司空见惯

德国人、日本人、新加坡人等却是等红灯的“愚人”

我们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为何“闯红灯”成为了“正常”的社会现象?

欢迎感兴趣的同学一起讨论一下,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想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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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现象 闯红灯 礼仪之邦 文明古国 司空见惯 讨论 现象 社会 闯红灯

沙发
Mestra 发表于 2007-6-16 15:14:00
先要管,狠狠罚,然后教育,然后慢慢养成习惯。老外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等绿灯的习惯的

藤椅
stevensym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6-16 15:29:00

这个要区分一下:

红灯,没车,过,不成为“闯红灯”。

红灯,有车,找死的,称为“闯红灯”。

第一种类型,一般不造成危害,不会处以行政处罚。但是个别国家立法很严,另一码事。

比如,第一种类型有时候也被称为:New Yorker。城市节奏太快了,不愿意接受“不合理的计划”,采取没有后果的违规,可以被接受,但是后果是自负的。

金融与法律,是双生子。

板凳
没有根的草 发表于 2007-6-16 23:14:00

关于Mestra“先要管,狠狠罚,然后教育,然后慢慢养成习惯。老外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等绿灯的习惯的”

我的疑惑是:富人、有特权的人(比如说当官的、或者有些地方为了招商给商家的闯红灯优惠)往往不受罚,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不公平,也就影响了整体效率。解决办法是执法必严,人人平等,可是以中国的国情很难行的通。

关于stevensym的:

“这个要区分一下:

红灯,没车,过,不成为“闯红灯”。

红灯,有车,找死的,称为“闯红灯”。

第一种类型,一般不造成危害,不会处以行政处罚。但是个别国家立法很严,另一码事。

比如,第一种类型有时候也被称为:New Yorker。城市节奏太快了,不愿意接受“不合理的计划”,采取没有后果的违规,可以被接受,但是后果是自负的。”

我认为第一种仍然是闯红灯。据个例子,在十字路口,有几个方向,红灯往往停的时间比较长,要等几个方向。人有从众心理,只要有人带头闯红灯,即便当时没有车,但是红灯的时间有限,可能过了一半的时候,这个方向仍然是红灯,但是车辆可以通行,人在斑马线上,当然影响了车速,北京车多,因此,这个地方容易形成塞车,因此我认为还是会造成危害的。

表述能力有限,不知道说清楚了自己的想法没有。

报纸
stevensym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6-17 02:38:00

这种都不属于犯罪,最多是“行政处罚”。

更加一提的是:一般都要看结果,没造成什么结果的,不处罚。

针对车,那是不行的。理由:如果车无视红灯,在十字路口的路情判断能力是有限的,形成交通事故的概率较高,可能造成的社会损害大。

人在路口有一定的判断性。

我在以前,我也会支持你的想法,感觉就应该狠狠地来。但是,实际上,立法这个东西,是有一定的技术的。硬来,是不合理的。

从另一面,你要看待“为什么要设置红绿灯”的问题,要从经济上考虑,就是:“作出一个争夺道路先行”的权利。是一个临时的多次的“仲裁形式”,不是一定要当成铁定的法律来看待。

车辆闯红灯,违约造成的损失巨大,所以采取的是“预防措施”。人在没车的时候,过了红灯,可以预见的损害是有限的,你狠狠地罚,没有道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17 2:44:00编辑过]

金融与法律,是双生子。

地板
Mestra 发表于 2007-6-17 09:00:00
以下是引用没有根的草在2007-6-16 23:14:00的发言:

关于Mestra“先要管,狠狠罚,然后教育,然后慢慢养成习惯。老外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等绿灯的习惯的”

我的疑惑是:富人、有特权的人(比如说当官的、或者有些地方为了招商给商家的闯红灯优惠)往往不受罚,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不公平,也就影响了整体效率。解决办法是执法必严,人人平等,可是以中国的国情很难行的通。

这是另一个问题了,执法人的选择出了问题。

不过不可能地方政府为了招商给商家闯红灯优惠的吧?

习惯的形成有时候是被迫的,但被迫形成的习惯当压力消失后习惯也慢慢消失,所以先要给点现实压力(罚),然后用内在的心理压力(教育)来替代现实压力。

7
白浪一帆 发表于 2007-6-17 09:47:00

红绿灯、明规则与潜规则

看了各位的帖子,颇有感慨。不由想起本科就读的学校东门,行人齐闯红灯的壮观景象。当时的红绿灯行同虚设,有一段时间,红绿灯坏了,行人与车辆倒也相安无事。只是一直很纳闷,“红灯停,绿灯行”这一大众明规则何以成为“红绿灯一起行”的潜意识、潜规则?从众心理、逐流效应似乎也能解释,很多人一开始也是坚决不盲从,可是后来还是加入了蜂拥的人群。说到这儿,想起一个小故事。一个中国的留学生在美国找了一个女朋友。一天,俩人在美国的一条大街上过红绿灯,中国的留学生闯了只剩下几秒钟的红灯,结果导致女朋友与他分手,理由是该留学生不守规则。归国后,他又找了一个中国的女朋友,在北京遇到了红灯,他吸取在美国的教训止步等红灯过后再走,他的女朋友看其他人都大摇大摆闯了红灯,说他这人太死板了,也与他分手了。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这个留学生,又该如何呢?

水惟善下方为海,山不吟高自极天 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事到万难须放胆,宜于两可莫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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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sym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6-17 16:52:00

这个本身就要看当地法律的制定上,到底把这个事情怎么定位。

不敢说美国那女孩就是错的,因为不知道当地法律的处置力度是多少。一般处置力度和当地事故发生率,车辆的流动率有着很大的关系。

北京女孩的思路是对的,但是谈到为这个分手,这两个女人都有一个毛病:与人结婚,和过马路的临时判断关联不大。

金融与法律,是双生子。

9
sungmoo 发表于 2007-6-17 17:36:00

可以换一个角度:对于某一交叉路口,行人与车辆谁应该有怎样的通行权?

我个人认为:但凡提到“齐闯红灯的壮观景象”,一般都指行人,而不指车辆。这时是否要考虑另一个问题:我们在红绿灯及交叉路口的设计方面是否仅仅考虑了车辆,而忽略了行人?

行人与车主都是纳税人,谁(该)有更多的道路使用权呢?与之涉及的还有,大型车与小型车,谁该有更多的道路使用权呢?

这里恐怕还不单是“道路安全”的问题。

10
徐生 发表于 2007-6-17 17:49:00

闯红灯,说明我们中国人经常是有令不行,缺乏规则意识。也可以叫做聪明灵活。

根源,在于人治。人治的长期普遍严重存在,是最大的有令不行,不遵守规则。这同时也说明,中国的问题,要害不在于制度的好坏,而在于拿制度不当制度,有制度不执行。还同时说明,中国的社会生活严重缺乏共识和诚信(潜规则也属于某种共识、规则,这里假定不叫共识、规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17 17:55: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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