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没有根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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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讨论] 闯红灯为何成了正常的社会现象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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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yunnan 发表于 2007-6-17 23:41:00
本来按理说应该不会存在红绿灯的在街口,而是存在一个拍卖员,在双方进行重复博弈,按出价的高低来进行评判,出价高的先过,低的后过.但是这样的话交易成本很大,造成双方永远都在博弈之中.这是就需要一个制度作为市场价格机制的替代品.而闯红灯现象之所以在中国这么流行是因为一方最大化自己的收益,而放弃一部分等待的成本,和汽车耗损的成本.但是这就以闯红灯为代价,选择成本最小的收益曲线.
研究方向:financial accounting&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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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sym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6-18 18:17:00

本来按理说应该不会存在红绿灯的在街口,而是存在一个拍卖员,在双方进行重复博弈,按出价的高低来进行评判,出价高的先过,低的后过.但是这样的话交易成本很大,造成双方永远都在博弈之中.这是就需要一个制度作为市场价格机制的替代品.而闯红灯现象之所以在中国这么流行是因为一方最大化自己的收益,而放弃一部分等待的成本,和汽车耗损的成本.但是这就以闯红灯为代价,选择成本最小的收益曲线.

说的很好。

徐生的说法,完全归咎于“人治”,“法治”;我觉得有点过。闯红灯肯定是违法,必定是一个“法治”的环境,重点是:惩罚的力度应该怎么定。拼命地罚行人,不是个办法。

目前的侵权法雏形(正在设计中),提到:交通事故,人与车辆的相撞,是严格责任制度,即:基本上都是车辆的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已经尽了所有可能防止发生,才可以免除部分赔偿。

这里面本身的预设:车辆的“警惕责任”要更多。

金融与法律,是双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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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7-6-18 19:30:00
以下是引用stevensym在2007-6-18 18:17:00的发言:

本来按理说应该不会存在红绿灯的在街口,而是存在一个拍卖员,在双方进行重复博弈,按出价的高低来进行评判,出价高的先过,低的后过.但是这样的话交易成本很大,造成双方永远都在博弈之中.这是就需要一个制度作为市场价格机制的替代品.而闯红灯现象之所以在中国这么流行是因为一方最大化自己的收益,而放弃一部分等待的成本,和汽车耗损的成本.但是这就以闯红灯为代价,选择成本最小的收益曲线.

说的很好。

徐生的说法,完全归咎于“人治”,“法治”;我觉得有点过。闯红灯肯定是违法,必定是一个“法治”的环境,重点是:惩罚的力度应该怎么定。拼命地罚行人,不是个办法。

目前的侵权法雏形(正在设计中),提到:交通事故,人与车辆的相撞,是严格责任制度,即:基本上都是车辆的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已经尽了所有可能防止发生,才可以免除部分赔偿。

这里面本身的预设:车辆的“警惕责任”要更多。

兄弟认为,法治是主权在民、依法办事,这不等同于拿法律处罚、奖惩的意思,而是大家都平等的按规则办事的意思。简单来说,法治的意思是:1、按规则办事。2、一切人都按规则办事。3、一切事情都按规则来办。再简陋来说,法治的意思:1、平等。2、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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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7-6-18 19:34:00

各种各样的人,普遍存在闯红灯这个现象,反映了我们中国人,我们中国社会,一是缺乏平等,二是缺乏共识(这也意味着缺乏诚信,团结,协作,等等)。

兄弟觉得,这里的重点,不在于个人的趋利避害,用小的代价换取大的便利,不受惩罚就得一些便宜,等等-------虽然,是包含这些的。这里的重点,在于我们中国人没有规则意识,拿制度不当制度(也可以另外说成是,缺乏平等,共识,等等,这里是从不同角度来看来说了,说的都是同一个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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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7-6-18 19:37:00

外国人,可以很容易得把广场鸽子给偷了抓了吃了,但是相对来说,可能很少有人这么去做-------这点假若成立,则似乎,不能用外国人肉食便宜丰富,或者外国人的饮食习惯,或者外国人怕受到惩罚,等等来解释吧。应当用外国人的“傻”来解释,他们偏偏就不钻这个空子。

还可以举出许多类似的例子。

兄弟的意思是说,相对来说,外国人并不傻,但是他们偏偏傻到乐意去做傻事。而我们中国人呢,个个是人精,人人聪明盖世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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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teng 发表于 2007-6-18 19:47:00

中美两国不同的特权车道。

http://auto.jxnews.com.cn/article.php?newsid=1326

西三环航天桥上的违章特权车。

终于变道了,而且是特权通道,感觉真是爽!

我们不是特种牌照车辆,更不是小牌照车辆,却可以享受特权,仅仅因为我们是多人座的车辆,一共有10个人,根据规定可以在这条专用通道上行使,享受便利。

车速快了起来,心情也好了起来,尤其是看到旁边那些轿车只能缓慢行驶,更是偷着乐。同样有趣的是,这条路公路中间居然有铁路,恰逢一辆火车通过。

请注意,没有警察,没有摄像头,所有的小车挤成一团,却没有一辆开到我们这条畅通的多人座车辆专用通道。旁边还有一条由黄线划出来的路,更是车迹杳无,那是抢险车专用通道。

我无法想象国内这样的通道上会是什么情景,因为我们根本没有类似的通道。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最右边的道路供大货车行驶,没有一辆货车挤到轿车道上,更没有一辆轿车夹到货车中间。这个国内有,我们有发言权,可惜现实很残酷,货车从未守其道,高速路上,经常看到数辆货车迈着沉重而缓慢的轮子,大摇大摆地霸占着道路。
http://superpiggy.blog.hexun.com/9570122_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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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sym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6-19 01:27:00

外国人,可以很容易得把广场鸽子给偷了抓了吃了,但是相对来说,可能很少有人这么去做-------这点假若成立,则似乎,不能用外国人肉食便宜丰富,或者外国人的饮食习惯,或者外国人怕受到惩罚,等等来解释吧。应当用外国人的“傻”来解释,他们偏偏就不钻这个空子。
还可以举出许多类似的例子。
兄弟的意思是说,相对来说,外国人并不傻,但是他们偏偏傻到乐意去做傻事。而我们中国人呢,个个是人精,人人聪明盖世无双。

这个说的是,我也很奇怪这个问题。另一面,我最近感觉也是惩罚力度所致,可能如此。据说,某人吃了点什么狗肉,隔壁邻居就去报警,抓了去局子。

我猜想,要是吃了那鸽子,可能也好不了。虽然不是什么刑事问题,老外的什么环保法也很严。

另外,老外的团伙犯罪很不容易形成,往往容易瓦解。不像中国的犯罪集团纪律森严。这样的话,在日常生活中的相互监督作用来的格外分明。

金融与法律,是双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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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浪一帆 发表于 2007-6-19 09:48: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6-17 17:36:00的发言:

可以换一个角度:对于某一交叉路口,行人与车辆谁应该有怎样的通行权?

我个人认为:但凡提到“齐闯红灯的壮观景象”,一般都指行人,而不指车辆。这时是否要考虑另一个问题:我们在红绿灯及交叉路口的设计方面是否仅仅考虑了车辆,而忽略了行人?

行人与车主都是纳税人,谁(该)有更多的道路使用权呢?与之涉及的还有,大型车与小型车,谁该有更多的道路使用权呢?

这里恐怕还不单是“道路安全”的问题。

其实,现在的车辆也无视红绿灯,尤其是小型车。至于谁(该)有更多的道路使用权,现有的立法似乎还是倾向于行人,但这又带来了更多问题。诸位可结合身边案例,继续探讨一下。

水惟善下方为海,山不吟高自极天 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事到万难须放胆,宜于两可莫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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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浪一帆 发表于 2007-6-19 09:54:00
以下是引用stevensym在2007-6-19 1:27:00的发言:

这个说的是,我也很奇怪这个问题。另一面,我最近感觉也是惩罚力度所致,可能如此。据说,某人吃了点什么狗肉,隔壁邻居就去报警,抓了去局子。

我猜想,要是吃了那鸽子,可能也好不了。虽然不是什么刑事问题,老外的什么环保法也很严。

另外,老外的团伙犯罪很不容易形成,往往容易瓦解。不像中国的犯罪集团纪律森严。这样的话,在日常生活中的相互监督作用来的格外分明。

惩罚力度,可能只是一个方面。整个社会的文化意识和伦理观念,也是重要原因,日常生活中的相互监督应该就是一个有力证明吧,为什么国人往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呢?

水惟善下方为海,山不吟高自极天 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事到万难须放胆,宜于两可莫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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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y5739 发表于 2007-6-19 13:05:00
以下是引用stevensym在2007-6-16 15:29:00的发言:

这个要区分一下:

红灯,没车,过,不成为“闯红灯”。

不太同意搂主的观点。

在严格执行一项规章制度之时,是不允许存在所谓理性人的投机心理的。

闯红灯之时,“实际没车”和“认为过来的车不会危及自己”,是2种相同的情况。

这只有在论及安全角度,才是有意义的。

人类最大的优点是作为理性动物的思考能力。-----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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