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事不在,第一次发贴,感谢大家的支持
红绿灯本身提供的就是一种制度,而闯红灯现象泛滥,标明存在着制度缺失,个人认为存在两种原因:
一、现有道路交通法规定行人闯红灯将处以5-50元的罚款,如果对每个人违反交通规则的人都进行处罚,那么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交易费用极大,财政难以承担;
二、缺乏配套制度。仅仅罚款,而罚款金额并不是很高,并且事实上对于闯红灯没有任何处罚,对于行人来说,成本太低甚至可以说是零成本(除了承担安全风险),以至于闯红灯泛滥。在德国,一个人闯红灯,哪怕是当时路上没有一个人,其成本也是相当高昂的,有个例子,德国人哈恩有次在无人的路口抱着侥幸的心态闯了红灯,此后他去投保,每个保险公司对他都要比一般人多收1%的保费;他的房屋贷款也因此由15年变成20年。为什么他闯一次红灯会带来那么大的成本了,因为通过路口的电子摄像,其闯红灯纪录通过电脑联网,传播到全国各个服务机构,牵一发而动全身,成本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而中国没有这种信誉体制,几乎没有成本。
新加坡以严厉罚款出名,美国将闯红灯纪录存档跟随个人一生,这些都可以借鉴一下,我同意前面的一些观点,这些国家的公民并不是一开始就如此遵守交通规则,也是在后来才逐渐养成良好的习惯。所以中国要改变习惯,就必须严厉执法,增大行人闯红灯的成本,直到大于甚至远远大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