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yngqng
3641 0

再次为金融实名制正名! [推广有奖]

副教授

57%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50720 个
通用积分
30.2704
学术水平
21 点
热心指数
29 点
信用等级
19 点
经验
15480 点
帖子
1191
精华
0
在线时间
437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8-27
最后登录
2022-9-25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金融实名制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金融机构开设任何账户都必须采用真实姓名,金融机构必须审查开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才能开户,所有的金融交易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并记录在案。

早在2005年,由王明高和彭建刚等高层知识分子主持的《惩治腐败与建立健全'金融实名制'研究》课题研究就拉开了帷幕,而有人认为他们所做的工作纯属多余,因为2000年左右我国就开始推行存款实名制。但为何时隔七年之后的今天,金融实名制离我们还是那么遥远,那就证明我们“实名”的还不到位。而王彭等人及后来人的工作,姑且算作是为之正名吧。

要看看我们的金融实名制的落实情况,只要看看那些与一般人收入相差无几的高官们的坐骑和其子女们的走向以及作为就可见一斑。仇富是不对的,但明知是错还不加纠正反而包庇,那就是错上加错了。

欢迎大家就此发表个人看法。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实名制 真实姓名 金融机构 金融交易 可见一斑 金融 正名 实名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jr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1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