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的交换和行使》最后有段话提了这样一个问题:假设一家工厂发明了一种新的更有效的高炉,比起现存的高炉,它能燃烧较为廉价的煤。我们假定,烧廉价煤污染了邻近的房屋。我们将这种影响称为副效应或邻近效应或外部效应,但它真正的经济含义是减少了附近房屋所有者的财富。如果同一家工厂凭借其高炉的新优势成功地将附近与之竞争的厂商逐出该行业,并且如果导致住房需求的下降减少了附近房屋所有者的财富,我们对此并不关心。对于给房屋所有者造成同样影响的这两种情形,我们的态度为什么会有不同呢?
这篇文章我看了两遍也没能找到答案,哪位高手能给点启发?
谢谢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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