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wb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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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河北纺织总公司资不抵债以1元价格转让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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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欣)昨日,记者获悉,河北省纺织总公司整体国有股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转让底价为1元。

资不抵债底价1元

根据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布的转让公告,河北省纺织总公司是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托管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现有《煤炭经营资格证书》。

在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的基础上,石家庄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省纺织总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9月30日。经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179.94万元,负债总额343.89万元,净资产-163.95万元。经省政府国资委同意,转让底价确定为1元。

投资者需承担债务

“1元转让底价很正常。”负责此次产权转让的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的于晓冬表示,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这种资不抵债的公司大多是零转让,1元的底价仅是象征性的价格。

记者在转让公告看到,河北省纺织总公司改制成立新公司前(企业工商变更注册登记日)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新企业承接。除此之外,新企业还需接收原省纺织总公司5名职工并安排工作,负责管理1名退休人员和2名内退人员预留费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不能作为意向受让方;以自然人身份参与受让的,须符合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企业内部退养职工受让本企业国有产权问题的批复》中的规定。

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转让公告显示,受让报名及咨询、查阅资料时间为:2007年7月5日至2007年8月1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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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不抵债 总公司 河北省纺织 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 纺织 河北 总公司 资不抵债

沙发
lastweed 发表于 2007-7-15 15:0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已经资不抵债了,横竖不然死???,还要1元低价拍卖?

奇怪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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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徐生 发表于 2007-7-15 16:2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如果一个人,贷款80万元,买了价格81万元的一套房屋。那么,他应该用1万元出售这套房屋(承担还款义务)吗?

确定底价1元,是否合适呢?

正确的做法,要么是破产并拍卖并清偿债务,要么是不破产而拍卖,----但是确定1元的拍卖底价,合适吗?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不能作为意向受让方”,这种规定,合法吗?合理吗?符合所谓的市场化吗?

“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9月30日”,那么,现在考虑了地皮、房屋等的市场升值了吗?

“现有《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等证书,考虑了有关权益的价值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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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徐生 发表于 2007-7-15 16:3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lastweed在2007-7-15 15:05:00的发言:

已经资不抵债了,横竖不然死???,还要1元低价拍卖?

奇怪的中国。

老兄打错了一个字吧,兄弟帮忙重新打字一遍:

已经资不抵债了,横竖不死???还要1元低价拍卖?

奇怪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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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徐生 发表于 2007-7-15 16:3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应收债务,也是一种权益。有许多债务,是可以收回的。

为什么不先破产,再公开拍卖呢?

为什么要把整个企业捆绑的整体性拍卖,而不是分散成地皮等等,分别的来进行拍卖?捆绑的拍卖,多得到的收入,有可能低于分散分块的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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