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龚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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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批判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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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瑞 发表于 2005-5-9 17: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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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林的论文所体现的是诺斯的建构理性主义的分析思路,这一分析思路同源于亚当斯密,休谟、康芒斯、哈耶克的演进理性主义是不同的。后者并不是否认个人理性的存在,仅仅是强调,人生活在制度中,只能通过自己的认识来同制度结构的其余部分发生作用,逐渐的对现有的制度演进发生影响,而不可能站在制度之外来审视这一制度,提出设计改进的总体意见。过分强调人的理性,会导致理性的滥用,最终面临危险的局面。

关于制度变迁、制度创新的动力机制,我认为是值得研究的。依个人主义的利益为研究入手点,是一个可行的也是符合事实的研究方法。但制度既然作为社会普遍的规则,就必然是在群体的博弈中实现并且演进的。演化博弈的研究思路是值得肯定的,只是这一工具比较复杂,难于掌握而以。

我写此帖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提醒对有限理性的注意,正如哈耶克所说,认识到自己的理性是有限理性的,才是人类最大的理性!

感谢版主的加分哦,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9 18:19:36编辑过]

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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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sky 发表于 2005-5-9 17:34:00
在驳斥林的制度变迁理论之时,我们应该考虑到他是84年写成,从制度变迁理论的创立来看,也不过3到5年;从当时中国改革的实践来看,也不过6年左右,很多实践并没有铺开。经济学本身就是一门观察——理论——再观察——理论的学问。因此其粗糙和局限我们应该理解,但是,理解不等于认同。我支持楼主的做法,呵呵,而且我也要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9 17:34:43编辑过]

治学之道,日进一尺,长久坚持,也能通达!——wa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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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的呼唤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7-1 03:45:00

我之前,为作论文,也读了几遍林老的这篇文章,受益很大,刚才发上去的那篇,基本上是按照林老所提出的框架来完成的。文章做出来的时候,拿给导师看,他也没挑出什么大毛病,就说感觉很空,呵呵,这跟楼上的一位大侠的意见有些 不谋而合了。

说到这篇文章本身,小弟认为,制度的两分法(诱致性和强制性)和影响国家进行制度选择的四方面的因素是很有见地的,而且这也是在会计学领域被引入最多的。

就文章的缺陷而言,小弟没有深入研究,不敢妄言,姑且提一个问题,供各位参考:

制度,一方面,不断的进行着改进和创新,另一面,又有着持久的稳定性。比如我国的官吏制度,自周朝确立以来,至秦汉进一步完善,而后的历朝历代,都保持着其基本的内涵,而未有或鲜有根本性的革新,这种现象应该如何解释呢?

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导,邮箱:yangxinglong8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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